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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2023年数字人民币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8-07 10:4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2023年数字人民币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福州市长乐区2023年数字人民币 

  工作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试点的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数字福州”建设要求,以福州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为契机,促进全区数字人民币产业集聚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助力福州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加快集聚数字人民币产业优质资源和发展要素,充分运用数字人民币试点成果服务实体经济,引导数字经济与实体产业融合发展,为长乐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领航区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发挥数字人民币高效率、低成本等优势,在行业资金流动融通中开放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推动零售消费领域应用占比不断提升,深化对公交易、财政奖补等领域应用,探索开发智能合约、跨域支付结算等应用,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增量扩面、场景稳步创新、产业更趋成熟、生态持续完善,打造具有人民性、安全性、市场性特征的数字人民币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确保商户数量、钱包活跃度、交易量、创新场景等关键指标保持较高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商务领域推动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全部开通,依托“奎桥十洋夜色经济街区”等夜色经济改造提升工程,重点打造“奎桥十洋数字人民币示范街区”,实现示范街区餐饮娱乐商户数字人民币支付全覆盖。大力推动东湖夜色经济街区、长山湖广场、万星广场、十洋国际城等数字人民币示范商圈建设。积极融入“全闽乐购”“惠聚榕城”等促消费品牌,因地制宜开展各类促消费主题活动,举办数字人民币促消费月活动,鼓励试点运营机构在重要消费时间节点采取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消费券等优惠措施,激励公众使用数字人民币,做好客户转化与拓展,提高交易活跃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办、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设银行长乐支行等有关试点运营机构)

  (二)工业领域推动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全部开通,实现企业对公钱包覆盖率持续提升,推动更多企业在交易支付、对公转账中使用数字人民币,推动纺织化纤、钢铁冶金等用电大户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电费,推动大中型企业供应链上下游应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代收代付、信贷融资等服务场景应用,联动域外试点城市,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区域应用。(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试点运营机构)

  (三)农业领域推动数字人民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开展数字人民币发放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涉农贷款等,拓展更多“三农”领域特色生活场景、生产场景、政务场景,提升数字人民币的渗透率。鼓励将数字人民币融入特色小镇、特色乡村、产业园区等领域,打造数字人民币示范海岛、示范村、示范小镇。探索硬件钱包、双离线支付、智能合约等技术,实现收购商、渔民在海上弱信号或无网络情况下可直接用移动终端“碰一碰”等方式完成渔获和资金交割。(责任单位:区委乡村振兴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银行长乐支行、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等有关试点运营机构)

  (四)住房城乡建设以及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进一步推动数字人民币在公共资源交易应用,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等,探索数字人民币用于产权转让等情形。探索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工程款、物业维修基金等特色应用场景,探索使用数字人民币应用于预售资金监管、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奖补资金、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领域。推动数字人民币缴存、支取公积金等领域场景全覆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资源规划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长乐管理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商银行长乐支行、建设银行长乐支行、招商银行长乐支行等有关试点运营机构)

    

  (五)金融领域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通过数字人民币发放工资等业务场景全覆盖,探索数字人民币在保险保费缴纳、保险理赔等场景的应用,提高资金使用精度和透明度,降低交易结算成本。支持试点运营机构继续释放创新动能,探索数字人民币特色贷款产品,加快数字人民币融入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长乐银保监组、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试点运营机构)

  (六)交通出行领域加强与公共政务平台对接互通,推动数字人民币嵌入线上线下公共交通支付渠道。支持用户通过数字人民币进行购票、停车缴费、高速缴费、加油等,切实便利居民出行,进一步加强宣传与引导,提高用户使用率。(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城投集团,工商银行长乐支行等有关试点运营机构)

  (七)教育医疗领域推动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等院校在学费缴纳、党费交纳、热水费缴纳、食堂、补贴发放等场景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丰富校内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探索在“校园一卡通”中嵌入数字人民币支付功能,为家长和学生开通数字人民币子母钱包。依托数字化医院建设,升级改造院内银医自助机、医院预约缴费APP,增设数字人民币支付通道,整合线上线下就医流程。探索数字人民币运用于医保资金拨付等业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银行长乐支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等有关试点运营机构) 

  (八)民政领域引导养老机构使用适老化改造的支付产品和设备,提升老年人数字人民币支付使用便捷性。引导福彩销售站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加大促销力度,提升数字人民币售彩、购彩积极性。畅通数字人民币公益捐献渠道,鼓励个人、企业及社会各界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捐赠。发挥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连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倡导社会组织在对公业务中使用数字人民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设银行长乐支行、邮储银行长乐支行等有关试点运营机构)

  (九)对台领域依托对台区位及台胞台乡历史优势,为来航台胞、台企开立个人钱包、对公钱包。配合“海青节”等活动节点,开展台湾青年数字人民币体验活动,让台湾青年感受数字人民币支付便捷性,激发台胞使用数字人民币积极性。围绕支付消费、补贴发放、航台经贸合作等方面打造数字人民币支付场景,突出对台服务特色应用,为台胞台企提供更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区委台港澳办、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财政领域围绕财税领域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工作,逐步推动各类企业运用数字人民币开展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缴、退税业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国资管理中心、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国银行长乐支行、邮储银行长乐支行等有关试点运营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数字人民币工作推进机制,配强工作队伍,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要强化统筹协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运营机构积极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有关工作,涉及相关单位应围绕行动方案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二)注重政策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领域数字人民币推广应用的统筹规划,稳妥开放职责范围内场景应用,推动数字人民币工作与产业协同发展。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要研究落实政策、资金等支持举措,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积极使用数字人民币。

  (三)做好宣传与舆情管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宣传口径和有关要求稳妥开展宣传工作,强化正面舆论引导,普及数字人民币知识,发布权威准确消息,涉及官方主流媒体的专题采访和宣传需经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审核。区委网信办对舆情进行监测管理,加强对网上相关舆情信息的巡查监测,密切关注舆情态势进展,协调联动各单位对舆情进行引导处置。

  (四)加强考核和督查指导。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数字人民币工作纳入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绩效评价体系,也纳入对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贡献度考评,区金融办、人行长乐支行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运营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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