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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乐区平台企业政策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12-09 10:25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长乐区平台经济发展配套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办〔202031号)、《关于促进长乐区平台经济发展配套政策实施意见补充规定》(长政办〔20208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平台企业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企业注册地和税收关系在长乐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在我区实现纳统纳税 

  2.符合长政办〔202031号、长政办〔202089号文件中相关认定标准的平台企业。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知识产权争议、在国家及省、市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1、《长乐区平台经济扶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平台企业审计报告,报告中需体现以下内容:企业2019年主营平台类型、企业经营平台所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平台交易额、2019年度企业所缴纳的税费等; 

  3、2019年、2020年同期企业完税证明; 

  4、企业统计数据报表; 

  5、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平台业务的营业收入(或交易额)佐证材料;为其它企业及用户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明,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6、企业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由经办人员签名,加盖企业(公司)公章。材料需按顺序分别装订,并提供目录、标明页码,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和骑缝章。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将企业分为不同类型平台企业、关联其他企业等形式重复申报。 

  2.如若发现企业在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对其予以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两年内取消申报区平台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的资格,对已发放奖励的企业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回骗取的资金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符合政策奖励条件的平台企业在每月25日前登陆https://www.clhqzjw.cn提交申报材料,并向区工信局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4.区工信局联系方式:28922188区纪委驻局纪检组监督电话:陈学建159590351560591一22052566   

  邮箱:clqptfzb@163.com 

    

  附件:1.2020年    月份长乐区平台经济政策扶持项目申请表 

   2.企业信用承诺书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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