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下文简称《实施细则》)、《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闽自然资发〔2021〕6号)、《福州长乐营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2020JJKJ019号)、《福州市长乐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本方案东至融信上江城B区东侧,西至福建吴钢集团有限公司,南至地铁6号线以北100米,北至滨江路。片区涉及营前街道岐头社区、营前社区,共1个街道2个社区;涉及10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6.9710 公顷,其中集体土地0.9269公顷,国有土地6.0441公顷;涉及建设用地6.9632公顷,未利用地0.0078公顷。
片区的建设有利于推动长乐区现代物流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闽江口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形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集群,促进长乐区经济社会向高质量发展。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6.9710公顷,主要为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其中仓储用地0.6839公顷,实现物流仓储功能;居住用地2.9019公顷,为现状的住宅用地融信上江城B区,实现居住配套功能;交通运输用地3.1673公顷,为现状的工商路、新街路,实现疏散分流周边交通、提高出行可达性和交通效率的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179公顷,实现隔离、安全防护、公共空间游憩美化功能。
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合计3.3852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8.56%,符合自然资规〔2023〕7号文规定。
本方案符合福州市长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纳入福州市长乐区2024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已纳入正在编制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等,不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不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及已公布历史建筑。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6.9710公顷,其中涉及已完成实施面积6.044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335公顷为现状道路、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125公顷为现状绿地,不实施,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0.6809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第一年至第二年,2年内实施完毕。
(一)土地利用效益:项目建设严格遵循《福州长乐营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2020JJKJ019号)、《长乐新区控规 A-03-01 地块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
(二)经济效益:本方案拟建设闽江口工业区物流仓储用地,用于满足闽江口工业区产品存储、加工、分拣、配送和运输物流货物的需求,提高企业物流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企业物流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社会效益:本方案拟建设闽江口工业区物流仓储用地,物流仓储项目的建设可以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
(四)生态效益:通过有效的管控,片区的建设对区域所在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营前街道滨江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附图: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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