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和“强省会”战略,全力推进东南汽车城建设,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高标准建设智能汽车产业园,打造以智能汽车为核心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3方面内容、15条具体措施。
(一)发展目标
建成特色鲜明的智能汽车应用示范城市。到2025年,智能汽车产业规模力争突破千亿元,争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双智试点)和智能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2025年后,推动我市汽车从交通工具属性向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转变。
(二)实施路径
1.夯实智能汽车产业基础方面,主要内容有在东南汽车城等地区布局建设智能汽车生产线。围绕车规级芯片、高精度地图、V2X通信技术等智能制造领域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引进国内领先自动驾驶系统方案供应商。针对智能汽车低延时、高可靠、高宽带应用需求加快建设通信网络。布局建设智能交通管理服务平台、智能汽车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础数据融合应用。
2.拓展智能汽车应用范畴方面,主要内容有建设智能驾驶产品展览体验馆、主题公园和青少年研学基地。举办国际智能汽车产业论坛、国际人工智能机器赛事。支持智能汽车在电商平台配送服务方面的应用。探索智慧物流配送商业化运营新模式。拓展智能汽车在公共服务及商业化配套服务方面应用。
3.构建智能汽车创新体系方面,主要内容有建设福州大规模交通场景库、综合检测数据平台等基础数据库,提供数据支撑。搭建智能汽车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支持建设智能汽车领域重点实验室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推动道路基础设施、通信基站、车联网平台和应用服务等信息交互与数据共享。
4.促进智能汽车协同发展方面,主要内容有在福州新区率先开展L4及以上智能汽车应用示范。形成可满足高度自动驾驶需求的零部件供应链体系。支持在福州新区建设智能汽车产业园。支持智能汽车重点零部件企业申报各类国家、省创新平台等内容。
5.完善智能汽车保障体系方面,主要内容有建立健全智能汽车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和认证机制。加强道路基础设施领域联网通信设备进网许可管理。探索智能汽车电子标识在全市公共管理领域的试点应用。出台智能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文件等内容。
(三)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实施重点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人才引育、推动产学研合作5个方面。主要是成立福州市智能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重点任务有序实施,协调规划制定、项目审批相关事项,各部门、各地区加强协同,形成全市智能汽车产业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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