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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 2024-11-27 16:42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清理背景及原则

(一)清理背景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我区全面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二)清理原则

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区政府集体审议研究清理结果。

二、清理范围及结果

(一)清理范围

2023年涉及民营经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基础上,对照新一轮清理标准,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进行梳理。

(二)清理结果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企业外出开发经营服务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长政办〔2008〕138号),以上文件自清理结果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联系人:石川联系电话:0591-282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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