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备〔2020〕17号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报告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长乐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20〕234号)已于2020年8月31日发布实施,并于2020年8月31日通过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现根据《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备案,相关材料电子文本已于2020年9月29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请查收。
附件:1.《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长乐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20〕234号)一式三份
2.起草说明一式三份
3.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主要依据条文及目录一份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