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省应急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通知》(闽应急〔2022〕128号)精神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应急救援站点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榕安委〔2023〕7号)的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应急救援站点建设工作的意见》。同时依照市局要求,有序推动落实了两个乡镇、两个村居的试点工作,确立漳港街道、玉田镇作为我区2023年应急救援站试点建设,漳港街道龙峰村、玉田镇琅峰村作为基层应急救援点试点建设,罗联乡及罗联乡马厝村作为候补应急救援站点试点。
目前我区基层应急救援站点按照福州市安委会要求的建设标准,我局参考其他县区应急救援站点建设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实际聘请第三方设计单位进行综合设计;对建设工作所需费用进行测算,并向区政府提出经费申请;应急救援站点规章制度正在进行编写;督促各乡镇(街道)、村居对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明确人选并汇编成册;对乡镇(街道)现有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清点整合。后续我局将在试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基层救援站点建设工作,通过应急救援站点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综合应急救援的能力基础,提升各乡镇(街道)的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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