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长乐区减灾办组织相关单位在区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召开首占镇、潭头镇镇级避灾点首占镇中心小学和长乐五中未设置避灾点应急物资仓库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协调会。
会议要求,首占镇、潭头镇要抓紧落实镇级避灾点设置仓库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对于可选择文化中心场所的,要抓紧避灾点场所更换,并设置好避灾点物资仓库,加强管理。无法选择更换场所的,应与学校进一步对接做好避灾点仓库的建设工作,于12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区减灾办。
会议强调,首占镇、潭头镇要根据福州市政府关于避灾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做到选点科学、设施齐全、标致明显、制度完善,镇级避灾点建设应利用乡镇敬老院、文化中心、学校等公共设施,并设置避灾点物资仓库,配备相应的应急生活物资;首占镇、潭头镇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避灾点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权属单位学校要全力支持做好避灾点建设,区教育局应当协调相关学校协同做好避灾点的管理工作,保障避灾点充分发挥临时安置救助受灾群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