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减少出生缺陷的建议》(第6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减少出生缺陷的建议》(第63号)收到后,我局即召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征询区卫健局等部门意见建议,于7月下旬形成了答复意见,及时与您进行了沟通。
二、办理意见
为方便婚育新人免费参加婚检,长乐区政府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长乐区婚姻登记中心与婚检中心合署办公(搬迁至区妇幼保健院),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问题”。但鉴于全区整体工作需要,长乐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婚姻登记中心于2020年10月前整体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婚检部门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做好婚检工作,我局和区卫健局积极与区行政服务中心沟通协调,在区婚姻登记中心专门设置了一个婚检咨询窗口,由区妇幼保健院派驻人员,接受群众咨询和引导新人参加婚检。我局还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设立了婚育辅导室,开设了婚育辅导讲座,宣传国家的婚育政策,引导广大婚育新人自愿参加婚检。经过努力,新人自愿参加婚检的意识和婚检率正逐年提高。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林州榕 联系电话:13960958887
经办人员:陈莺武 联系电话:13799944711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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