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浪犬整治工作的建议》(第100号)收悉,现将下半年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犬只信息数据库,追溯寻回遗失犬只。
下半年以来,我局依托线上和线下犬证办理渠道,持续推进我区养犬登记办证工作,稳步推动存量、增量犬只登记办证,进一步健全犬只信息数据库。针对依法登记办证的遗失、走失犬只,执法人员根据犬牌信息通过平台快速追溯养犬信息,第一时间联系养犬人并协助认领寻回遗失(走失)犬只3只,一定程度上减少流浪犬产生。
二、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减少遗弃犬只现象。
我局组织发动党员干部立足党务和本职工作,深入一线多形式开展养犬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活动,推动“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促进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一是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场向企业员工发放“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单,宣传城市养犬管理相关规定;二是结合党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走进社区、村居向居民(村民)现场宣传城市养犬管理相关规定;三是联合定点宠物医院重点向新养犬人发放养犬宣传单并宣传犬只弃养收容相关规定。下半年以来,我局累计组织开展养犬宣传活动17次,发放养犬宣传材料350余份,向群众宣贯养犬相关规定410余人次,宣贯文明养犬、犬只弃养收容等规定,根源上减少遗弃犬只现象。
三、开展流浪犬收容整治,防范流浪犬伤人。
下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精细化流浪犬收容管理工作,组织收容队常态化开展流浪犬收容整治行动,定期对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等进行收容管理。整治行动中,我局通过日常巡查、线索举报等方式,依托养犬管理联络群形成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等联动,全面准确掌握流浪犬、无主犬以及弃养犬等信息,定期对长乐旧城区、首占营前新区、滨海新城规划建成区等范围内无主弃养流浪犬进行收容管理,避免流浪犬流窜伤人。截止目前,我局累计开展流浪犬整治收容行动25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协管员等工作人员110余人次,累计收容流浪犬43只。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陈秋棋 联系电话:18065123966
经办人员:陈爱明 联系电话:18105090718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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