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枝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犬类动物管理整治的建议》(第109号)收悉,现将下半年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统筹推进普法与办证工作
1.积极开展养犬宣传“三进”活动。下半年以来,我局组织发动党员干部立足党务和本职工作,主动牵头村居、社区、宠物医院等单位,深入开展养犬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活动,引导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下半年以来,我局累计组织开展养犬宣传活动17次,发放养犬宣传材料350余份,向群众宣贯养犬相关规定410余人次,引导群众依法办证、文明养犬。
2.持续健全犬只信息数据库。下半年以来,我局依托线上和线下犬证办理渠道,持续推进我区养犬登记办证工作,稳步推动存量、增量犬只登记办证,进一步健全犬只信息数据库。截止目前,我区累计受理办结养犬登记并出证1862个。针对依法登记办证的遗失、走失犬只,执法人员根据犬牌信息通过平台快速追溯养犬信息,第一时间联系养犬人并协助认领寻回遗失(走失)犬只3只,一定程度上减少流浪犬产生。
二、持续推进“文明养犬”专项行动
下半年以来,我局持续推进“文明养犬”专项行动,从小处着眼即劝即纠群众常见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从日常养犬行为着手积极引导群众培育文明养犬良好风尚。专项行动以来,执法人员紧盯商业广场、学校、会堂、公园等重点区域并加强日常巡查,对养犬人未清理犬粪、不佩戴犬牌等不文明行为即发现、即规劝、即教育,现场纠正引导群众文明养犬。下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19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巡查覆盖商业广场、学校、会堂、公园等重点区域26处,现场规劝纠正养犬不文明行为累计56起。
三、精细管理流浪犬收容工作
下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精细化流浪犬收容管理工作,组织收容队常态化开展流浪犬收容整治行动,定期对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等进行收容管理。整治行动中,我局通过日常巡查、线索举报等方式,依托养犬管理联络群形成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等联动,全面准确掌握流浪犬、无主犬以及弃养犬等信息,定期对长乐旧城区、首占营前新区、滨海新城规划建成区等范围内无主弃养流浪犬进行收容管理,避免流浪犬流窜伤人。截止目前,我局累计开展流浪犬整治收容行动25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协管员等工作人员110余人次,累计收容流浪犬43只。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陈秋棋 联系电话:18065123966
经办人员:陈爱明 联系电话:18105090718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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