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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号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长乐区吴航街道 2021-09-22 17:06 浏览量:

郑日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胜德段河道防护栏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现将下半年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因我街及胜德社区经费紧张,无法安排资金修建胜德社区段防护栏。2020年末,我街将该项目报请区水利局列为2021年区财政补助建设的水利设施项目。但在研究2021年水利设施区政府专题会议上,区领导认为胜德社区段河道属于城区内河,该项目应为城建项目,由住建部门负责修建。

接到本建议后,街道分管领导于9月18日和您就该建议办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对目前街道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

二、办理意见:

在今年6月17日人大代表建议督办汇报座谈会上,人大有关领导明确该项目由住建部门负责办理。建议交由区住建局办理。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陈应双                 联系电话:13809527158

经办人员:张伍兵                 联系电话:13600885450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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