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详细>
  • 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委办〔2024〕16号),重新组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挂区林业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授权,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二)负责全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全区范围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全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负责全区有关城乡规划领域违法建设认定工作。

  (八)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九)福州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和实施我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全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十)负责依法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十一)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二)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

  (十五)推动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

  (十六)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根据授权开展相关海洋权益维护工作,按要求参与资源开发争议、岛屿争端、海域划界等谈判与磋商。

  (十七)负责执行全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

  (十八)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的责任。

  (十九)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二十)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统筹规范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详细>
  • 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人:黄心沛,联系电话:0591-28923337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2、科技信息和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陈祥锥,联系电话:0591-28939337

  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监管工作。组织拟定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

  3、计划财务科

  负责人:郑涛,联系电话:0591-28885256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经费的征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直属单位(二级核算单位)各项经费运行及审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劳动工资等工作。

  4、法规监察科(信访办)

  负责人:刘根培,联系电话:0591-28636331、0591-28926266(信访办)

  负责执行全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承担局信访事项的分办和督办工作。

  5、自然资源调查测绘登记科

  负责人:郑晗,联系电话:0591-28917319

  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全区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海岛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区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海域海岛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工作。

  6、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负责人:林生滨,联系电话:0591-28817359

  负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开展全区山、水、林、田、湖、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

  7、耕地保护监督科(地灾防治和矿产管理科)

  负责人:李述宝,联系电话:0591-28817359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临时用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全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8、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人:陈友赠,联系电话:0591-28202112

  负责承担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调整修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调整、修改、维护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9、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负责人:陈李智,联系电话:0591-28810219

  负责拟订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的政策、制度;指导监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

  10、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负责人:郑序乐,联系电话:0591-28810219

  负责土地供应后的监管。统筹处理批而未供、供而未建、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工作。

  11、用地规划和用途管理科(海域海岛管理科)

  负责人:李智伟,联系电话:0591-28839911

  负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等政策;指导开展城市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城市规划用地管理;开展重大、重点项目选址前期研究。

  12、工程规划管理科

  负责人:陈国波,联系电话:0591-28922576

  负责组织、指导编制全区建筑和景观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建筑、景观、雕塑等工程规划的政策研究、技术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13、森林资源管理科

  负责人:黄智澎,联系电话:0591-28822016

  负责拟订森林、草原(地)、湿地、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天然林保护管理、林地管理,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林业报批和林业审批事项。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4、林业防灾减灾科

  联系电话:0591-28886865

  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管理林业和草原(地)标准化工作。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草原(地)保护规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和草原的培育。

详细>
  • 领导分工

  1、刘志兵(党组书记)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2、陈仁友(党组副书记、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3、孙星标(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景观风貌管控等;

  临时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和信息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申请公开、农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等。

  4、邱秀清(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案件。

  协助方吉主任分管中督、扫黑除恶等方案工作。

  5、林际团(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管理,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管理;分管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基础测绘等;分管机关工、青、妇工作。

  6、林方吉(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机关效能、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

  临时分管:分管建设工程开竣工核查与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规划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临时分管:全区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等工作,分管机关法制、信访、信用体系、综治平安创建等工作;统筹环保督察方面工作。负责协调联系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办有关卫片图斑核查整改方面工作。

  7、何金旺(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林长制、林政资源总体事项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分管新区范围内的林地审批、临时用林审批等的各项业务;分管林业局派驻行政服务中心滨海分中心管理工作。分管涉及用地林纠纷化解;分管乡镇(街道)林业站建设。

  8、林义鲁(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全区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三区三线统筹划定;指导镇乡开展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编制。分管公共停车泊位、“两江四岸”景观提升等专项。

  9、曾奇(四级主任科员)

  分管地质、矿产管理,安全生产及地灾安全;分管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泰铭问题专项整改。

  10、谢章武(党组成员)

  分管全区绿化规划,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任务,分管用林违法图斑、临时用林复绿;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的专项工作;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租地造林相关工作。

  分管全区沿海基干林带建设;防沙治沙规划;涉木企业的执法检查,林业科技工作。

  负责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分管古树名木普查、保护管理,护林员日常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分管区造林常规苗木及绿化苗木培育、储备等工作。

  11、李晃(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工作,分管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保护。

  12、蔡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预审和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土地用途转用、成片开发方案、土地征收征用等工作。

  临时分管:所有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分管资产划拨、出让等,负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工作。统筹批而未供、供而未建、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工作。

  临时分管:用海、用岛管理;分管海洋执法、海洋督察、历史围填海问题处置等。

  13、董铭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交易主任)

  全面负责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详细>
  •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3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不区分夏令时、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350200

  办公电话:0591-28923337

  传真:2892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