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区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安排等会务工作和区政府领导会议、活动的协调安排;区政府审议后需要区委审定的事宜的收集报送工作;负责编写区政府大事记;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来文、来电处理;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复核、协调、呈批、制发、管理和印章的管理;承办需经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批准召开的会议的审批事宜;承办或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区政府或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各类文件、报刊的收发、传递、清退、归档和各类文稿的打印、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区政府机要通信、机要文件交换和公文交换站的管理;负责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的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接待工作;负责值班室管理,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理人事、机构编制、机关事务等工作。
负责人:高日诗,联系电话:0591-28922123。
(二)综合科
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文稿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稿的起草、修改、把关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区长办公会、政府全体成员会等的记录、纪要编写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工作;拟订区政府工作年度、月计划安排;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年度政府工作总结、编写全区政府和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以及区情介绍材料等;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撰写重要年鉴等资料性书籍的有关内容。
负责人:高文杰,联系电话:28887370。
(三)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督查并及时反馈上级领导及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全国、省、市及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联系区人大、政协、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工作。
负责人:许在武,联系电话:0591-28922203。
(四)信息科
负责制定、实施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计划,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全区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组织开展信息工作交流和理论研讨,培训全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信息服务;做好《长乐信息》的编发工作;负责向省、市政府办公厅、区委、区政府报送信息和专题报告;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负责向新闻单位发送区政府重要决策和成果的新闻和通讯稿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历史性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负责人:丁天月,联系电话:0591-28803765。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区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请区政府研究的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其他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办理政府办12345诉求件;负责编写区政府大事记;负责与区政府法律顾问对接工作;承办区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负责人:林 茜,联系电话:0591-28803765。
(六)经济科
负责办理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农工商联合企业、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扶贫等方面工作;负责办理发展改革、物价、统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交通运输、公路、港务、口岸、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负责办理财政、税务、审计、内贸、粮食、物资、供销、外经、外贸、旅游、台湾事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开展经济调研工作,研究制定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
负责人:林 旺,联系电话:0591-28811111。
(七)社会事业科
负责办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地方志等方面工作;负责办理公安、司法行政、监察、纠风、行政效能、民政、民族宗教、社会管理、信访等方面工作;负责开展社会事业方面调研工作,研究制定社会事业发展思路。
负责人:高文杰,联系电话:0591-28887370。
(八)城建科
负责办理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容管理、房产管理、人防、园林、房地产开发、土地发展中心等方面工作;负责开展城建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城建发展思路。
负责人:林启帆,联系电话:0591-28930205。
(九)总值班室
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各类会议及事项的通知;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负责各级各类电话、传真、电报的接收、登记、报批、传递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邵华平,联系电话:0591-28922123。
(十)外事科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外事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全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审核全区因公出国、出境有关事宜;负责组织接待外宾工作,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查处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区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负责人:包美娜,联系电话:0591-28922203。
(十一)金融工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研究落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我区金融风险预警和金融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组织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建立信息沟通和服务机制,负责联系区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收集全区金融信息,统计分析区金融机构的相关数据、信息,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协办相关金融大型会议和研讨会;参与金融招商和人才引进、职业教育培训等工作,并为金融机构落地提供服务。
负责人:王燕平,联系电话:0591-28803775。
(十二)效能综合科
负责综合、调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协助办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负责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安排;负责办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机要通信、后勤保障、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区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工作。
负责人:陈文建,联系电话:0591-28826278。
(十三)效能督查科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落实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有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批示件;负责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监督员开展活动;受理对区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乡及其领导干部效能问题的投诉;调查处理区直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受理不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对效能问题处理的申诉;组织、协调、督促各镇乡和区直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效能投诉问题;对各镇乡和区直单位机关效能投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受理企业的投诉,受理市民向区长公开电话的投诉,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好反馈工作。
负责人:汤纪贺,联系电话:0591-28811111。
(十四)绩效管理科
负责研究拟定全区绩效管理工作规划、评估标准和制度规定;指导各区直单位、各镇乡(街道)实施绩效管理;开展对绩效管理工作牵头、执行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组织、协调绩效评估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负责人:凌忠旺,联系电话:0591-28810216。
(十五)系统党委办公室
负责区直区政府办公室系统党委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为凯,联系电话:0591-28928817。
机关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