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1.综合科(区委农办秘书科)
负责人:陈学銮,联系电话:0591-28922127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农业农村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工作,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等工作。
2.法规与审批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林先锋(法规)、郑学飞(审批)、陈敦举(质监),联系电话:0591-28820690(法规)、0591-28886050(审批)、0591-28818683(质监)
负责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3.计划财务科
负责人:黄笑韵,联系电话:0591-28889395
负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等工作。
4.农业科
负责人:李乡平,联系电话:0591-28889219
负责种植业管理(农药管理)、畜牧兽医、种业管理、农业机械化管理、农田建设管理、农垦、农业科技、乡村产业发展等有关工作。
5.农村科
负责人:林超,联系电话:0591-28922304
负责政策与改革(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业与农村人才教育、市场与信息化等有关工作。
6.乡村振兴与对外合作科
负责人:陈春润,联系电话:0591-28820690
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山海协助、对外合作(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等有关工作。
(二)直属单位
1.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负责人:陈育春,联系电话:0591-28880296
制定辖区内农业机械化发展计划并负责实施;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新技术和新机具;负责辖区内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对农业机械维修、培训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为农民和农业生产者提供农业机械化综合服务;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2.区合作经济经营中心
负责人:林超 联系电话:0591-28922304
承担农村会计财会辅导、财务和农经统计等事务性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土地承包、农村合作经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3.区农业区划中心
负责人:李翔羽 ,联系电话:0591-28820606
负责农业区划课题研究,农业生态环境调查和农业资源消长动态监测;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持规划;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规划;负责农业区域开发等工作。
4.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人:陈辉煌,联系电话:0591-2883656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参与起草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植物防(检)疫和村集体财务监管等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违法案件查处,承办上级部门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的农业违法案件; 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受理农业综合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投诉;组织宣传农业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以及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5.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
负责人:王程伟,联系电话:0591-2895311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三品一标”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农业植物检疫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6.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负责人:陈学銮,联系电话:0591-28922127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发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事务性工作,协助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乡村产业调查和项目组织实施,为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设施建设等提供服务支撑;承担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良种良法推广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种子质量检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检验检测等相关技术性、保障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等相关技术性、保障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农民的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以及高素质农民培育等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