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长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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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乐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2018〕33号)和《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委办[2018]111号),制定本规定。设办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福州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四)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政策和计划,督促指导辖区内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等各项工作。监督做好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五)指导和审核区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福州市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六)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督促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的落实,按规定负责福利彩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七)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全区国内公民的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区弃婴、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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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区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审批科)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行政后勤工作。组织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奖惩;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教育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人:卓晶晶,联系电话:0591-62109958。

负责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人:郑训光,联系电话:0591-22055093。

2.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 

负责区划地名工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及养老服务工作。

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地名更名、命名,管理地名档案资料;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界线管理和维护,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勘界工作,协调行政区划边界争议调处事务。负责人:周艳,联系电话:0591-62109909。

负责落实“三无”人员以及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的收治、供养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全区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落实相关服务政策。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直属福利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业务建设;负责人:郑明泉,联系电话:0591-28939662.指导区第六医院等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人:李超,联系电话:0591-28205014.指导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庄凡艺,联系电话:0591-62109910。负责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办理全区国内公民的婚姻登记工作,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人:陈莺武,联系电话:0591-2892334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负责人:林学礼,联系电话:0591-28807911

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和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以及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区养老事业和老龄工作发展政策和计划,督促指导辖区内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及长者食堂的建设和运营等各项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等工作。监督做好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救助工作。负责人:汪秀学,联系电话:0591-28920096。

3.社会救助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和标准。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协调督促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的落实,按规定负责福利彩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区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公租房收入财产审核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减退职工”救济费发放工作;负责离退休遗属待遇发放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各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人:马霖,联系电话:0591-62109919。

4.计财科 

牵头拟订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指导、监督中央、省级和市级、区级财政拨付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政计划财务,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和下达,协助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民政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分配使用和监察工作。负责人:陈增如,联系电话:0591-62109907

5.老区工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老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老区扶建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负责处理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联系区老区建设促进会。负责人:魏良娟,联系电话:0591-6210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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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分工

1、陈  松(党组书记、局长) 

简历:男,汉族,福州长乐,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 

2、赵向阳(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汉族,安徽贵池,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入党,在职大学学历。 

负责养老服务工作、民办养老机构、弃婴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会、食堂管理、安全生产。 

分管科室:养老服务科、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3、林州榕(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汉族,福州长乐,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负责社会救助、残疾人救助、福利慈善、民非及社团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分管科室:社会救助科、低保中心、婚姻登记中心、审批科。 

4、陈晓钊(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历:男,汉族,福州长乐,2011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

负责革命老根据地建设、第六医院、康乐家园、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区级公墓建设项目、殡仪服务工作、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分管科室:老区工作科、第六医院、殡仪馆、殡葬所。 

5、杨玲榕(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历:女,汉族,福州仓山,2011年12月参加工作,2010年5月入党,在职省委党校研究生。 

负责机关事务、效能建设、文明创建、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党建、纪检、公共卫生、计财、疫情防控、青妇、宣传、综治、法制、人事。 

分管科室:综合科、计财科、党建工作科

6、陈东良(二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汉族,福州长乐,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9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负责勘界、区划地名。 

分管科室:勘界工作站

7、林琛(老龄办主任、管理七级)

简历:男,汉族,福州长乐,1995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入党,在职大专学历。

协助养老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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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吴航路475号(公安局2号楼11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处)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0200

办公电话:0591-62109958

值班电话:0591-62109958

传真电话:0591-62109957

网址:http://www.fzcl.gov.cn/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1-62109958

 
婚姻登记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咨询电话:0591-28923347  传真:0591-2827997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不区分夏令时、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