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季(月)度财务报表;负责交通建设资金调度并监督其使用;指导全区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审计、统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局机关行政经费收支结算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人:陈铖,联系电话:0591-28995966
(二)计划基建科
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初审意见;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起草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群养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工作;组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防汛、防台等抢险救灾与保畅通工作;指导、督促交通战备工程建设。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本地区交通保障计划,组织、指导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建设,负责本地区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提供交通保障。
负责人:郑剑智,联系电话:0591-28801686
(三)安全监督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道路运输、辖管通航水域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督工作;承担辖管通航水域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污染防治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辖管通航水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负责人:赵志勇,联系电话:0591-28823001
(四)运输管理科
拟订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审核转报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参与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协调交通系统对台工作,承担区促进对台“三通”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起草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指导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的指导工作;承担公交线路、公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车辆(不含拖拉机)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参与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农村客运站建设工作;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交通重大科技、信息化项目研究,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负责人:吴旭辉,联系电话:0591-28787615
(五)长乐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福州市长乐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受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全区道路、水路客货运输、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的公共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曹金秋,联系电话:0591-28823008
(六)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受区交通运输局委托,依法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内河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受市邮政管理部门委托开展辖区范围内邮政快递行业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陈敏强,联系方式:0591-28823009
(七)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
负责编制、实施县道养护计划,审核乡村道养护计划指导、协调实施;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受灾农村公路抢修工作;负责县道、乡道路政管理、指导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负责监督、管理、使用好农村公路资金。
负责人: 吴建超,联系电话: 0591-2888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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