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共设1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官露颖,联系电话:0591-28651599。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工作;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全局各项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负责局机关文件合法性审核,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党建、群团管理;协调组织全区工信系统、企业经营者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2.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陈云标,联系电话:0591-22055080。
贯彻执行投资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我区工信、商务部门所属权限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授权实施相关职能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转报等行政服务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投资促进科
联系电话:0591-28200198。
贯彻执行国家、省、福州市有关产业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编制产业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招商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发布,负责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联系国内外大型企业、投资机构来航考察投资并跟踪服务,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指导协调航台产业对接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统筹指导、协调行业准入;统筹规划、指导、协调重大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和工业产业园区建设。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规划及结构调整;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规划;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区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利用外资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促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联系;组织实施对港、澳、台经贸合作工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4.对外贸易科和口岸科
负责人:肖素文,联系电话:0591-28821026。
负责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我区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承担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协调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牵头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指导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的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促进经贸联系;配合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做好国际友好城市的联系工作;按照授权,组织、承办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
负责拟定全区会展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培育和完善会展产业市场体系;负责会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展会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展会报备、市场预测和信息咨询工作;负责开展国内外会展交流合作;推进全区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发展。
贯彻执行上级口岸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辖区口岸运行的监测、统计、分析和协调、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辖区口岸开放、整顿或关闭,协调新增外贸作业点的设立、审核、转报和验收,协调和处理辖区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配合落实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协助口岸查验机构,推动建立与完善大通关工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5.市场流通科
负责人:陈书鼎,联系电话:0591-28922188。
负责研究流通体制改革,拟订流通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对各类流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指导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等工作,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推动流通领域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规范社会商业零售企业行为;按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旧货市场、商业特许经营企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行业监管;依法监管零售商促销活动,促进公平交易。
负责拟订餐饮、住宿、社区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我区民生服务业体系,指导并推进社区服务业发展;承担餐饮业、住宿业、美发美容业、洗染业、人像摄影业、家政服务业等民生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社区商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早午餐工程;组织全区服务(餐饮)行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申报“中华老字号”和“福建老字号”品牌工作。
6.运行和能源科
负责人:张梦如,联系电话:0591-28802251。
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工业经济总量平衡;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应急调度机制;负责全区电力、煤炭、新能源及其他重要物资的行业管理和紧急调度,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并发布信息;按规定承担煤炭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协调实施节能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开展节能与循环经济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资源综合利用初步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工业污染治理;承担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机械、冶金及建材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机械、冶金、建材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协助审查机冶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协调解决机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民爆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冶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指导机冶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健全工业企业服务机制;做好工业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调度和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保护监管工作。
7.技术进步科
负责人:何陈念,联系电话:0591-28927875。
研究拟订鼓励企业加强技术进步、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工业重大新产品项目的验收;指导全区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结合,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项目的实施;指导行业质量提升和品牌管理;研究提出全区经济技术协作意见;负责友好城市协作的日常工作,推进企业间横向经济技术合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对口支援工作,参与全区对口支援项目的筹划、协调和督促检查。
负责组织实施轻工、纺织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轻纺行业的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协助审查轻纺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协调解决轻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轻纺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指导轻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8.企业服务科
负责人:刘会平,联系电话:0591-28780098。
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银企合作;负责指导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机构、典当、拍卖行业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指导和服务乡镇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管理区级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组织实施医药化工、工艺美术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医药化工、工艺美术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协助审查医药化工、工艺美术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协调解决医化和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医化和工艺美术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艺美术研究发展,协调推动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技术传承发扬;做好企业、职工的维稳、善后和信访工作;指导医化和工艺美术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改革的善后、维稳、信访等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劳动用工、劳动“三方”关系等方面问题。
9.服务业发展科
负责人:刘利生,联系电话:0591-28780088。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编制年度计划,负责相关的发展引导资金组织安排工作;承担服务贸易、商贸服务业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跟踪重点企业;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各类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贸网点建设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全区商贸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负责培育特色商业街、商业重镇;负责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网点设立的审核工作;负责农家店建设、城乡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等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商贸服务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医药商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及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商贸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消防、劳动安全和节能环保工作;负责拟订蔬菜、生猪、牛、羊、蛋品、家禽等副食品产销基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负责市直控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和生猪储备管理工作;负责蔬菜基地保护区和保护期限的划定;负责安排、监督专项用于蔬菜、牲畜、家禽、蛋品、食糖、水产品产销和储备的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调控灾后、淡季、节日市场运行;负责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发布商务预报等相关信息;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应急商品和生产资料市场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米袋子”“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菜篮子”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0.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负责人:严捷,联系电话:0591-28880315。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政策;参与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区信息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培育、规范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动漫产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信息产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电子信息行业统计及信息发布,开展行业预测预警;协调解决电子信息行业运行发展中有关问题;推进信息产业技术创新,参与组织实施重大信息产业科技攻关,指导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协调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组织信息产业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电子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拟订促进我区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物流业综合信息的发布;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组织物流区域合作;组织推进物流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负责现代物流管理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各项工作。
11.人事财务科
负责人:林丹婷,联系电话:0591-28888230。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信息、劳务费以及离退休、“5.12”干部工作;负责编制部门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单位各类资金,负责协调、监督、评估各项促进工信、商务发展的业务资金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由本单位负责安排的其他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协助申报各类扶持资金;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有关财务工作。
12.安全工作科
负责人:张春荣,联系电话:0591-2888205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制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督促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抓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定期组织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督促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牵头对接协调工信、商务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相关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局属单位:
1.长乐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591-28823073。
主要职责:承担监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开展节能信息交流、宣传培训和节能技术宣传咨询等节能监察(监测)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宣传国家、省、市、区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促进、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技术创新、市场拓展、信息咨询和维权等综合服务;及时受理企业诉求,承担长乐区“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维护等职责。
2.长乐区纺织行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8922399。
主要职责:编制纺织产业规划,引进人才,开展信息咨询,对纺织行业的企业提供服务性、辅助性工作。
3.长乐区冶金行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8836918。
主要职责:承担冶金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对冶金行业的企业提供服务性、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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