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28803900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办行政和业务工作重要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效能、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商务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局机关外事活动。
编制部门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商务局各类资金,负责协调、监督、评估各项促进商务发展的业务资金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由区商务局负责安排的其他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牵头申报各类商务扶持资金;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商务领域相关政策举措;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普法及内审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我区商务部门所属权限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授权实施国内流通行业监管、外资管理、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职能相关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转报等行政服务工作;负责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商务领域专业技术资格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商务领域人才相关工作;指导、联系流通部门社团、行业协会、学会。推进商务行业两新组织党的建设。
(二)投资促进科
联系电话:28200198
组织拟订全区招商引资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开展投资环境测评工作;负责区域招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各类产业及外商投资(含港澳台)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拟订各类产业、外商投资(含港澳台)项目招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各类产业、外商投资(含港澳台)项目的招商落地工作;指导推进第一产业、外商投资(含港澳台)项目的对接洽谈、协调落地、招商服务等工作;协同推进第二产业项目的对接洽谈、协调落地、招商服务等工作;牵头推进第三产业项目的对接洽谈、协调落地、招商服务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我区各类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和涉及央企、大型国企及民营企业的招商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各类产业、外商投资(含港澳台)招商项目资料库。
指导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利用外资工作;起草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重大外资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利用外资的统计分析及协调汇总等综合性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在航设立地区总部的相关工作;协调促进跨国公司在本地区总部功能完善;承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及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已设立外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处理外资企业投诉问题;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配合做好我区相关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区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活动;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各项统计与分析;协助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处理境外劳务纠纷和境外中资企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处理对台渔工劳务纠纷与突发事件。负责辖区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台渔船船员劳务合作的外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符合国家、省和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的境外项目的申报与拨付工作。
(三)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28821026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对外货物贸易政策;负责全区外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外贸发展促进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负责外贸发展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我区出口品牌体系建设;组织参加重点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工作;配合做好出口商品基地、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参与协调银贸、税贸、科贸、险(保险)贸、关贸、检贸等部门与外贸企业的协作工作。负责全区技术进出口管理、国际货代管理行业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促进我区会展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拟订组织实施全区会展行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我区展会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管理,培育和完善会展市场体系;负责会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市场预测和信息咨询工作;负责会展业管理和促进工作。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负责全区口岸运行的协调管理,负责全区口岸开放、整顿、关闭和设立外贸作业点的协调、审核、验收、申报,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口岸工作有关统计和分析;负责协调和处理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负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推进落实大通关工作机制、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四)商贸运行科
联系电话:28885275
负责我区商务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跟踪重点企业;指导督促商贸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建议;负责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相关发展引导资金的组织安排工作。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我区国内贸易的动态跟踪和研究分析工作,牵头研究拟订内贸促进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指导并推进社区商业发展和社区商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拟订商业网点建设的政策措施;拟订组织实施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和各类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并负责大型商业网点和专业批发市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升级改造。
(五)市场流通科
联系电话:28922188
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等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流通业发展规划,负责流通行业统计、行业标准推行、行业科技进步工作;拟订流通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并提出意见建议,推进连锁经营、直销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拍卖、旧货、再生资源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管工作;开展流通业国际合作与交流。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及企业内设加油站点。
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及有关生活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相关工作。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省、市和区财政性扶持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汽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报废汽车监督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工作。
(六)供保管理科
联系电话:28882502
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
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负责拟订蔬菜、生猪、牛、羊、蛋品、家禽等副食品产销基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负责市直控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和生猪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安排、监督专项用于蔬菜、牲畜、家禽、蛋品、食糖、水产品产销和储备的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调控灾后、淡季、节日市场运行;负责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
(七)电商物流科
联系电话:28880315
制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商,下同)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指导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跨境贸易和生活服务等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基地和城市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拟订促进我区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物流业综合信息的发布;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组织物流区域合作;组织推进物流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现代物流管理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各项工作。
承担服务外包促进工作,指导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重点企业等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