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机构设置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08-21 10:06 浏览量:

        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人:叶严锋,联系电话:28925070。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政务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效能、新闻发布、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退休干部等工作。 

  负责会计核算,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2.城市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陈辉,联系电话:28925005。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市容管理规划、计划、工作制度;负责协调市容工作并组织监督考评;负责全区自行车与摩托车停放、洗车场(所)、占道经营摊点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临时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路街整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养犬登记、核查和收容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创建文明城市日常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市容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本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科技技术的论证、引进及推广工作。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卫生(含内河卫生,下同) 规划、计划、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协调全区环卫工作并组织监督考评;指导各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环卫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的监管。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卫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执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固体废弃处置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并推进处置能力建设及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消纳和地材运输的监督工作。负责垃圾无害化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运营监管。 

  3.综合执法科 

  负责人:陈贞武,联系电话:28925009。 

  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工作制度;负责 协调区直有关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综 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和行政 复议有关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才队伍 建设,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本部门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4.督察信访科 

  负责人:张瑞云,联系电话:28925006。 

  负责基层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督查,对基层执法队伍违反文明执勤、依法行政和队风队纪的行为进行纠察。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宣传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信访工作规范和制度,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信访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指导基层执法队伍办理信访案件;收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舆情,负责12345投诉件及数字城管批办件办理,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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