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来源:长乐区 2022-02-07 09:19 浏览量: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 

   综合协调街道机关各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 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 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综 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和人事管理; 负责人大、政协、群团等综合协调工作。 

联系人:林宏志  联系电话:0591-28789402

   2.公共管理办公室(社会维稳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社会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组织开展法律服 务、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反邪教、禁毒等工作;负 责做好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配合做好本区域内 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负责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类、 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开展火灾、水旱灾害、地 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做好消防以及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 责乡村振兴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建设管理、物业监督管理等工作。

联系人:林清    联系电话:0591-28789404

   3.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 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居) 务公开、 村(居) 干部培训;负责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民政、残联、 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刘宗典  联系电话:0591-28785518

   4.营商环境办公室 

   负责编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 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 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工作,推进重大 项目落地;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辖区内经济数据统计。

联系人:林威   联系电话:0591-28786780

   5. 财政所 

   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 政收支、预算资金管理;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 政府采购、财政票据、财务会计管理、村(居) 会计代理中心等 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 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街道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

联系人:陈锦霞  联系电话:0591-28786657

  (二)事业机构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基层党建、村(居) 建设、科技教育、文体旅游、 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济、优抚安 置、民族宗教、自然资源、生态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 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 业法人、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便 民生活、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进驻(延伸) 综合便民 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梳理编制街 道权责清单;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 

联系人:陈忠安  联系电话:0591-28788172

   2.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主要承担农林水渔业、扶贫开发、卫生健康、环境卫生、园 林绿化、应急救援、计划生育、经贸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数据 等领域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村(居) 委会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草 拟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加快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协助开展农(水) 产品质量监 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承担街道公用设 施维护与管理、乡村道路的管理、养护等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健 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负责街道审计、统计、年报具体工作。

联系人:周恩捷   联系电话:0591-28771580

   3.综合行政执法队 

   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职 权,承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赋予或委托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 法职权,在辖区内以街道办事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   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力。在职权范围内对农业、水 利、城管、环保、交通运输、文体旅游、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 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 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与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派驻机构 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组织协调公安、市场、农业、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派驻机构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本辖区相关领 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配合做好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统一执法工作。 

联系人:李生林  联系人:0591-2878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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