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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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能

  (-)镇党委在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中央、省委、福州市委、长乐区委的指示和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领导全镇工作。 

  (二)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辖区内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四)加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等政策。做好人大、纪检监察、群团和人民武装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六)负责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渔业等工作。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七)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八)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旅游、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推进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九)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负责各级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等相关工作。讨论和决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并向镇人大报告预算和执行情况。 

  (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自治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十三)负责召集镇党代表大会,向镇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对拟提交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审定有关召开镇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事项及有关准备工作,组织落实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十四)向长乐区委请示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十五)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十六)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镇纪委书记、副书记。 

  (十七)研究讨论有关党组织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十八)对涉及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政法工作、巡视巡察工作、军民融合工作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以镇党委名义发布涉及全镇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 

  (十九)定期听取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府、政协联络小组、镇纪委等的工作汇报。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表彰奖励有关事项。 

  (二十一)对党员代表大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党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二十二)镇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扣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福州市委、长乐区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败,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要求,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镇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 

  (二十三)镇党委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作用,认真研究党中央和省委、福州市委、长乐区委关于党的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镇区党的建设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确保党建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十四)镇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从政环境 

  (二十五)镇党委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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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首占镇党委、政府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和3个事业机构。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朱晓雯 联系方式:0591-28987811 

  综合协调镇机关各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和人事管理;负责人大、群团等相关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郑航豪 联系方式0591-28981796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村干部培训;负责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民政、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3.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肖春来 联系方式:0591-28986966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组织开展禁毒、反邪教、矫正帮教、社区戒毒、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基金会清欠、新闻发布、信访、安全保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4.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朱晓雯 联系方式:0591-28987811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承担辖区经济数据统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5.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人:林昭兴 联系方式:0591-2898735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保护和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负责乡村振兴的日常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6.财政所 

    负责人:王子凌 联系方式:0591-28987812(临时) 

  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镇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管理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镇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 

  (二)事业机构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林云贺 联系方式:0591-28988326 

  主要为基层党建、群团工作、综合治理、民生保障、劳动就业、卫生计生、村镇建设、文化教育、民政服务、退役军人事务、企业服务、大数据管理等提供综合服务;负责综合服务中心(12345、12319)等平台督办件的汇总上报;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承担辖区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负责承担基层自治组织的建设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 

  2.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应急保障中心) 

    负责人:林伟应 联系方式:0591-28987812(临时) 

  主要为农(渔)业、水利、规划建设等乡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为辖区内各类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和产供销等咨询服务,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负责乡镇相关业务的统计、年报工作;承担应急保障的日常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人:林  焘 联系方式:0591-28987812(临时) 

  主要承担上级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区直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并组织开展交通整治、拆违行动等相关综合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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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分工

潘永杰(镇党委书记) 

简历:男,长乐江田人,1997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8月入党,本科学历,主持镇全面工作。 

 东党委副书记、镇长): 

简历:男,长乐文岭人,2009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入党,硕士学历,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游新航人大主席): 

简历:男,长乐吴航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入党,本科学历,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新区建设、城市更新、体制改革、重点项目、城中村改造工作。联系区人大办、城市更新功能片区指挥部、营前首占片区城中村征迁工作指挥部、西片区指挥部

  镇二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长乐鹤上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入党,大专学历,负责工会、老体协,分管就业创业援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联系区总工会、人社局、老体协。   

李鹏飞镇二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长乐鹤上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入党,本科学历,分管农业、气象、水利、渔业、畜牧、防汛抗旱、经管、三资管理、村财镇审。

周进金镇二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长乐江田人,1998年2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分管教育、国土资源、镇村规划与建设、污水管网建设、林业、森林防火。

黄长洪镇二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长乐首占人,1998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入党,硕士学历,分管环保、民政、残联、慈善总会。

陈宝美(镇三级主任科员 

简历:男,长乐江田人,1989年1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入党,协助党委分管纪检、监察等工作,联系区纪委、监委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简历:男,长乐吴航人,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6月入党,分管政法、综治维稳、信访、民情收集、见义勇为基金会、机关内保、政府普法、非法集资、组织、党建、人事、宣传、精神文明、统战、群团组织。

陈小平镇党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副镇长) 

简历:男,长乐文岭人,1992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入党,本科学历,协助镇长工作,负责镇政府常务工作,在镇长出差、出访时主持镇政府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道路交通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等工作。

  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简历:女,长乐航城人,2011年3月参加工作,2007年3月入党,硕士学历,负责组织、党建、人事、关工委,分管党校、老干部和机关党组织、党政办、机关效能、保密、档案、督查、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机关后勤、诚信促进会工作。

陈剑彬(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简历:男,长乐航城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入党,大专学历,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统战,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统战,分管政协联络组、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广电、外事侨务、对台、宗教科协等工作,镇新闻发言人。

熊天宇(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人选) 

简历:男,江西靖安人,2012年12月参加工作,2014年3月入党,本科学历,分管武装、双拥、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服务站、人防、森林灭火,协管党政办。

王允奔(镇党委委员、首占派出所所长) 

简历:男,长乐梅花人,1997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入党,本科学历,主持首占派出所工作,协助秦庚同志做好综治维稳等工作。

林伟应(副镇长) 

简历:男,长乐金峰人,2006年5月参加工作,2012年2月入党,硕士学历,分管财税、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商贸流通等经济计划、统计、经济指标、内外资企业、绩效考评,统筹抓促和招商工作 。

魏晋贤(副镇长)

简历:男,福建松溪人,2017年08月参加工作,2014年11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分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人居环境、医疗卫生保健、医保、电力、自来水、地震、网络通信等工作。 

林  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简历:男,长乐吴航人,2015年5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分管执法、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工作。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和住建局有关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城市综合执法局、清洁家园业务科室、垃圾分类办。

林云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简历:男,长乐鹤上人,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月入党,本科学历,分管党群服务中心、工商、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监督等工作。

郑国慈(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简历:男,长乐古槐人,2005年03月参加工作,入党时间2006年07月,分管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协助秦庚同志对接社工部。

林淑惠(妇联主席):

简历:女,长乐吴航人,2015年参加工作,本科学历,负责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区妇联。

王云五(首占司法所副所长)

简历:男,河南鲁山人,2002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入党,负责依法行政工作,主持首占司法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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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1-28987811 

值班号码:0891-28987812 

传真号码:0591-28983511 

电子邮箱:clszdb@163.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首占村新民路111号首占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350202 

咨询服务:首占镇便民服务中心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咨询电话0591-28988326 

3.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首占村新民路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