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来源:长乐区 2023-09-25 09:04 浏览量:

  (一)镇党委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基层政权的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7.加强镇党委自身队伍建设。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主要职能

  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等行政工作。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探索当前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的措施。

  4.加强公共管理,着力改善民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保护村级集体财产和农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农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加强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7.承担安全监督、土地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责。

  8.加强镇干部职工自身队伍建设。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要职能

  1.检查和督促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镇内的遵守和执行。

  2.负责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并召集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

  3.审查和批准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4.听取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和支持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督促镇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5.根据镇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和民政工作实施计划的部分变更。

  6.督促镇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交办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组织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调查,联系代表和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8.受理人民群众对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

  9.指导选区依法罢免和补选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或委托的工作。

  (四)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能

  1.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抓好反腐败工作。

  3.协助上级纪委调查本辖区内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规行为。

  (五)镇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能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武器装备的管理,完成上级赋予的民兵军事训练任务。

  2.负责兵役登记、征兵工作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服预备役的登记、统计。

  3.调配和管理民兵干部,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工作和退伍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

  (六)镇工会委员会主要职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研究和制定本级工会的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本级工会的重大问题。

  3.依法代表和维护本地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镇共青团委员会主要职能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2.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执行团的纪律,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3.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八)镇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能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彻实施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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