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来源:长乐区 2024-01-05 15:22 浏览量:

航城街道位于长乐城区西北部、北临闽江,同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隔江相望。2003年10月由航城镇改设为航城街道,区域面积57平方公里,下辖有17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居委会,户籍人口6万多人,常住人口7万多人。

主要职责如下:

(一)执行上级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根据国家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在本街道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二)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三)负责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及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督促,完成或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建设指标。

(四)对街道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实施管理。

(五)编制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监督居(村)财务。

(六)加强基层社区居(村)委会建设,开展创文明单位活动,提高居(村)民的文明意识。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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