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来源:长乐区 2022-03-21 15:25 浏览量: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综合协调镇机关各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信访、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和人事管理;负责人大、群团等相关工作。(负责人:潘煌;联系电话:0591-28774512)

  2.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村干部培训;负责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民政、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3.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组织开展禁毒、反邪教、矫正帮教、社区戒毒、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4.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承担辖区经济数据统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刘美容;联系电话:0591-28778860)

  5.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保护和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负责乡村振兴的日常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6.财政所

  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镇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管理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镇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负责人:刘美容;联系电话:0591-28778860)

  (二)事业机构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为基层党建、群团工作、综合治理、民生保障、劳动就业、卫生计生、村镇建设、文化教育、民政服务、退役军人事务、企业服务、大数据管理等提供综合服务;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承担辖区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负责承担基层自治组织的建设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

  2.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应急保障中心)

  主要为农(渔)业、水利、规划建设等乡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为辖区内各类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和产供销等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负责镇相关业务的统计、年报工作;承担应急保障的日常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承担上级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区直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并组织开展相关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人:陈飞;联系电话:0591-2877451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