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4ZGCJ-004号),原则同意启动福州长乐营前片区控规350182-01-F-26地块规划调整。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4年2月2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长乐营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0182-01分区单元,01-F基本单元,位于福州长乐营前街道沈海高速北侧、S203省道南侧。调整范围为10636平方米(约15.95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商务用地。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调整内容:衔接现状容积率,将01-F-26_1地块容积率≤3.5调整为≤3.5232,用地性质、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均维持原控规指标。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长乐营前片区控规350182-01-F-26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长乐营前片区控规350182-01-F-26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附图:福州长乐营前片区控规350182-01-F-26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图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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