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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350182-32-E-1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6-02 14:45 浏览量:

  根据《2023年第2次福州新区开发建设工作推进会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3]18号)有关精神,原则同意启动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350182-32-E-17地块控规调整程序,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开展控规调整有关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5月29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沙岱路南侧、道庆路北侧、纳潮路西侧、横玉路东侧,面积约25445平方米(约38.17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经土地审批图斑分析,拟调整地块涉及已批漳港街道2013年第2号商服地块。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拟将 350182-32-E-17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商务综合用地(R21B2)调整为居住商业综合用地(R21B1)。

  2、规划指标调整。32-E-17地块,居住商业综合用地(R21B1):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350182-32-E-17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350182-32-E-17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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