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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新区控规350182-A-01、A-02基本单元若干地块(闽江口工业园区配套道路(长安至湖里段))规划调整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4-28 17:18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2023GJK-019)有关意见,为加快闽江口工业园区配套道路(长安至湖里段)道路工程项目进度,经研究,原则同意将闽江口工业园区配套道路(长安至湖里段)道路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道路建设用地,并对涉及周边地块进行相应调整,由区资源规划局负责启动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4月28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闽江口工业园区配套道路(长安至湖里段)起于峡漳线与营滨路交叉口,由南向北,沿山边绕行长安村,下穿沈海高速后,接入滨江滨海路,拟调整用地面积470049平方米(约705亩),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以乔木林地、水田为主。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用地调整:根据道路工程设计红线方案,将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S1),并对沿线地块边界线进行优化调整。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长乐新区控规350182-A-01、A-02基本单元若干地块(闽江口工业园区配套道路(长安至湖里段))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长乐新区控规350182-A-01、A-02基本单元若干地块(闽江口工业园区配套道路(长安至湖里段))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预计于2023年5月27日结束。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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