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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A-14、31地块动态维护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1-11 19:22 浏览量:

根据福州新区管委会(新城指挥部)(第172次福州市滨海新城建设例会)精神,为保障数智化功能性绿色超纤产业园建设和生产工艺布局要求,落实国家集约节约土地相关政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原则同意拟调整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A-14、31地块建筑高度≤24米变更为≤50米、建筑密度≥38%,≤45%变更为≥38%,≤50%。现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217日通过控规动态维护专家评审会。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及《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部组团控规》(已批复),文松支路以东,文石路以北,梅文路以西,石旗北路以南,涉及动态维护用地面积为12.6公顷。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草地、陆地水域、交通运输用地。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规划对350182-18-A-14、31地块进行梳理,调整规划指标,提高土地开发效益,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均符合《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中关于控规动态维护相关要求。

2、规划指标。在符合机场净空要求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和生产工艺布局要求,按照土地集约节约原则调整地块建筑密度及建筑限高:地块18-A-14,容积率1.3-1.8,建筑密度38-50%,绿地率15-20%,建筑限高50m;地块18-A-31,容积率1.3-1.8,建筑密度38-50%,绿地率15-20%,建筑限高50m。

具体控规调整情况详见附图。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A-14、31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3号楼(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A-14、31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附图: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A-14、31地块动态维护方案图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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