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长乐市下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航规技[2014]32号)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范围。下沙片区西起现状福北线(规划文松快速路),东至防风林带东界,南起规划疏港大道,北至规划新福北线,规划面积570.31公顷。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下沙片区定位为以滨海旅游为核心,集休闲、娱乐、会议、运动、高尚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滨海旅游综合区。
三、原则同意规划布局。规划呈“一轴、一带、两区”的布局结构,形成旅游综合服务轴、海滨休闲带、体育休闲区和南部品质居住区。同时按规划预留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政公用等用地。
四、原则同意规划指标。切实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土地规划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及建筑高度、退距、间距等要求,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指标管理,着力提升下沙片区的整体形象及环境质量。
五、原则同意市政规划。加快规划确定的市政道路系统建设,逐步形成两纵四横的快速主干道路网络,同步按照规划配套给水、排水、排污、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设施。
六、加快规划实施管理。《长乐市下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下沙片区建设、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经市政府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在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不得随意变更,确保规划的正确实施。
七、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江田镇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的服务与监管。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履行《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规划、立项、用地、建设等审批手续。
此复
长乐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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