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2025ZGCJ-024号)有关精神,同意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该地块控规动态维护,建筑限高调整为100米,并对地块减少公共配套设施配建要求进行论证。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动态维护,于2025年3月25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乐营前新区,B-01管理单元,北至峡漳路、西至海峡路、南至适安路。用地面积3.51公顷(约53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为工业用地,极少量城镇村道路用地和公园绿地。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调整:将B-01-02(1)用地切割为B-01-02(1)_1地块与B-01-02(1)_2地块。
2、指标调整:将B-01-02(1)_1建筑限高由60m调整为100m,绿地率由≥25%调整为≥35%,其他指标不变: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B-01-02(1)_2地块绿地率由≥25%调整为≥35%,其他指标不变。
3、取消地块内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配套设施。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长乐新区控规B-01-02(1)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长乐新区控规B-01-02(1)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1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3月26日至4月9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