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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旧城区控规350182-02-E-20地块(中医院停车楼)规划调整草案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3-11 10:58 浏览量:

  根据区政府〔2025〕23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由区资源规划局负责直接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启动立体停车场地块控规调整工作,将医疗卫生用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5年3月10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乐旧城区吴航街道,郑和东路北侧,胜利路西侧。调整范围面积为2.01公顷(约30.1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医院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布局调整。将02-E-20地块拆分为02-E-20_1地块和02-E-20_2地块;02-E-20_2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02-E-20_1地块维持原控规。

  2、规划指标调整。调整后的02-E-20_1地块指标维持原控规;02-E-20_2地块指标为用地面积1605㎡,容积率≤2.9,建筑密度≤27%,建筑高度≤24m,绿地率≥20%。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长乐旧城区控规350182-02-E-20地块(中医院停车楼)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长乐旧城区控规350182-02-E-20地块(中医院停车楼)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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