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5ZGCJ-006号)文件及区领导批示精神,原则同意启动长乐新区控规02-B-04、04(1)、08地块规划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5年2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乐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分区单元,02基本单元,峡漳线南侧、三凤路东侧、会堂路西侧、凯歌路北侧,面积6.31公顷(94.6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现状调研情况,拟调整地块现状为交通服务站用地、其他草地、城镇住宅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方面:将02-B-04(1)地块、02-B-04及02-B-08部分地块合并为02-B-04_1地块,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余下的02-B-04、 02-B-08地块用地性质为现状保留。
2、指标方面:02-B-04_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3,绿地率调整为≥35%,建筑限高调整为100米,建筑密度调整为≤25%;02-B-04地块部分用地合并至02-B-04_1地块后,相应将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11,建筑密度调整为≤27%,其余指标按工规证落实;02-B-08地块的用地指标按工规证落实,将建筑高度调整为≤35米。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长乐新区控规02-B-04、04(1)、08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长乐新区控规02-B-04、04(1)、08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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