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新区党政办公室办理告知单(新区党政办督〔2024〕207号)文件有关精神,原则同意启动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南部组团控规350182-23-E-12地块规划调整,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控规调整有关工作,根据《福建省城市技术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容积率上限提高至3.0,绿地率调整为10%-20%。现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4年11月27日通过专家、部门、乡镇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南部组团控规350182-23分区单元,E基本单元,漳湖路北侧、半山路东侧、文鹤路西侧,拟调整用地面积45969平方米(69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现状调研情况,拟调整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林地、草地、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农村宅基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调整。根据临空管委会意向项目用地红线将23-E-12地块拆分为两个地块:23-E-12_1地块,用地面积13114平方米,23-E-12_2地块,用地面积32855平方米。
2、指标调整。容积率调整为1.1-3.0,绿地率调整为10%-20%,建筑限高调整为40m,建筑密度调整为38-50%,建筑系数大等于40%,其余规划控制指标不变;相关指标应满足省市技术管理规定、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机场净空保护要及福建民航安监局等规范及文件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南部组团控规350182-23-E-1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南部组团控规350182-23-E-1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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