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统计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全区统计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与统计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年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会议、党课、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重点学习内容,先后6次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法规及文件精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工作,推动全体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到统计工作全过程。
(二)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统计调查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各行业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任务。认真筹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建普查筹备领导小组,有力有序推进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密切关注全区经济运行动态,围绕长乐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持续强化经济运行监测,积极开展统计调查分析研究,加强经济形势预测预警,优质高效提供统计监测分析服务。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加强与部门沟通交流,共同分析研判当前经济形势及重要指标发展趋势,服务全区经济平稳运行。认真搜集、整理与核对统计数据,及时编印统计资料,持续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时效性和覆盖面,不断加大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传播统计声音,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推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以统计“八五”普法为重点,持续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以线上课程形式,将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第34、35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必修课程。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推动各单位、乡镇(街道)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相关中央文件和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例,不断提升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二是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化学习。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持之以恒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领会、再深化、再提高,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水平。三是加大调查对象法治培训力度。共组织年定报培训13场,对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讲近1500人次,结合执法检查、走访调研等工作,积极向企业法人和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的敬畏,强化遵法守法、抵制弄虚作假的自觉意识,牢固坚守统计职业道德底线。同时通过各专业工作群,持续开展宣传,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四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利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耐心解答对统计工作的咨询,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根据年度统计监督检查计划,依法组织对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贸易、服务业、劳动工资等专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022年共完成执法检查单位53家,对1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将检查结果在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充分发挥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统计工作主体尊法守法意识,筑牢不想不敢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在“双随机”检查基础上,坚持做好联网直报平台公式审核与重点企业重点指标的数据核查,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管控,规范企业统计台账建设,增强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
(五)规范统计执法工作。通过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流程,严肃统计执法检查纪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截至目前,共有8人持有福建省行政执法证,4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切实增强执法透明度。持续深化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度制定、合同审查、重大决策事项等事项处理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查作用,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还不够全面广泛。普法宣传集中于统计体系、企业统计工作人员,虽然在重要节点组织了场地宣传,但依法统计的民众覆盖还是不足。二是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加强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深化统计普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提高依法统计能力,规范统计行政行为,扎实推进全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贯彻,坚决守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底线,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贯穿统计工作始终,全面提升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各级统计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我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继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好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治培训,结合经济普查、各项调查、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议,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利用“统计开放日”“ 宪法纪念日”“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特定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统计监测服务。持续加强统计监测服务,将统计工作与服务全区发展大局结合起来,对标“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着眼长乐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高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实效,统筹做好经济运行动态监测与预判分析,不断加强统计监测,全面科学准确反映长乐经济社会发展。
(四)推进依法治统。继续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力量。加强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统计法治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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