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长乐建设规划(2021-2025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全区文旅系统法治建设水平,取得新的成效。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文旅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文旅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健全完善文旅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求。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推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年服务,充分发挥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今年以来,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落实《长乐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今年以来,以政府办名义下发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照要求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的要求,全面提升“一趟不用跑”。积极配合相关牵头单位做好政务平台数据更新工作。对省网、市网涉及我局的98项行政审批事项数据进行实时更新、及时梳理相应权责清单、整理“互联网+政务”平台检查实施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年度实施计划等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和业务流程,更方便为群众办实事。二是加强科室行政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管理制度,着力提升业务技能、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办理辖区内文体旅广领域内场所设立、延续、变更、注销等业务25家(次),完成全国文化市场统计直报系统2021年统计年报共计57家。三是优化市场管理,与卫健、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游泳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双随机”检查等,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上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信息至两法衔接平台以及信用福州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措施。
(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持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荣获“第九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基层文艺院团先进集体”称号。二是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结合 “两节”等重大节假日及 “静夜守护” 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打击整治文旅行业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共组织文旅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及演出场所350余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2022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班、2022年福建省“扫黄打非”业务骨干培训班、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度综合执法业务第一轮轮训、2022年度长乐区行政应诉专题培训;大队9人均完成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80以上学分,并通过测试。组织执法队队员参加第三届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福州市初赛获得团体赛一等奖、个人全能三等奖1人、个人单项(政策法规科目)一等奖1人、三等奖2人。四是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在“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中,及时认领监管事项165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163项,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并及时录入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监管行为,2022年度以来共录入“双随机”抽查和行政监督检查数据379条、行政处罚数据13条,做到“应认领尽认领、应梳理尽梳理、应录入尽录入”,进一步推进我区文化、体育、旅游领域“智慧监管”工作的开展。
(五)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系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内部。今年以来共受理答复各类12345、信访投诉138件。我局今年无行政复议等案件。
(六)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专题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推动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2年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并在长乐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日常活动发放纸质宣传材料、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宣传相关内容等,活动通过图片讲法、以案释法、现场询法等形式,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文物保护法、旅游法等文旅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结合重要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南山体育场、新区体育中心、景区景点的宣传阵地作用,利用LED、宣传栏、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6.26”禁毒宣传活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学法守法懂法。
二、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各基层单位集体学习重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好公共文体场所和旅游经营单位等普法阵地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是创新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完善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三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即办事项和“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健全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好差评”数据运用,促进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持续落实“双随机”检查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工作,持续规范和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发挥“放心游”服务承诺综合监管机制作用,完善涉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
五是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好普法进景区活动;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演出。
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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