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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04-08 15:5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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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59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的生物医药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后,企业新取得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创新药、2类和3类化学药及中药等药品注册批件,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原料药批准通知书且首次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

2.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研发投入超1亿元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列入创新医疗器械重大项目。

三、奖励标准

1.对创新药(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和中药)首次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生产(含技术受让情形)的企业,每个品种给予50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2.对2类、3类化学药及中药首次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每个品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3.对新获得原料药批准通知书的原料药项目,并在福建省内首次实现产业化的,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4.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得产品注册证的三类医疗器械首次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每个品种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其中的重大项目,经评审每个品种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

5.对三类医疗器械取得注册证并首次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按品种系列给予5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福建省创新药械产品产业化申报表》(附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注册批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国家药监局关于创新医疗器械获批的公示材料等;

4.药械产品在福建省首次产业化的证明材料(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凭证)等;

5.创新医疗器械中的重大项目需提供企业项目研发主要采购合同、凭证、研发经费使用明细表等。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纸质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顺序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二)电子材料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扫描成PDF版,文件命名为企业和项目全称,发送至邮箱:clsjmj@163.com。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

1.资金采取后奖补方式进行,每个品种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2.申报单位需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及原件至区工信局505室经济运行科,原件审核完当场退回。

4.惠企系统申报及材料提交截止至2025年4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及项目申报所需表格可登录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下载。

2.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材料。不得以虚假、伪造等手段骗取项目资金,若发现信用承诺不实或虚报情况,则取消奖励和下年度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林爱文 28888225

 

附件: 福建省创新药械产品产业化申报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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