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拟开展长乐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搬建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技术参数及采购价格,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家及供应商积极参与本项目所采购项目市场售价与参数的报送。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乐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搬建项目
二、征集内容
对长乐区漳港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搬迁,建设1套标准站房、完成点位搬迁工作的技术参数及采购价格进行公开征集,经论证,保证技术参数无偏向性、无排他性,采购价格合理。
三、采购预算价
该项目的预算价为45万元,总价报价不得超过该价格。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新建1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标准站房,应符合《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标准站房建设技术规定 (试行)》,完成漳港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搬迁至新建站房工作。站房结构应标准化,站房组件、部件、零件、附属设备以及其安装接口,应是标准的、通用的,保证安全、可靠、稳定。设备完成搬迁后要做好安装调试及性能测试工作,并通过验收。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响应时间和提交成果时限的承诺书;
6.拟新建站房的技术参数等详细信息及设备搬迁的服务费(包含仪器的安装调试及性能测试及验收工作)。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投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14日下午四点前携带或邮寄(不接受到付邮件)相关文件至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202室(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以收到时间为准。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联系人:卢女士,联系方式:0591-28811370
七、其它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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