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福州市长乐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现状调查项目技术服务采购,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此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应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对福州市长乐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动态识别观测,采用遥感人工和智能方式对保护区范围内的“两违”及环境污染隐患观测,即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等环境污染隐患进行识别,无人机人工现场复核进行判定。除通过卫星遥感影像进行主动识别外,也要及时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市其他部门“两违”等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获取环境污染隐患线索,开展现场核查,并进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观测频次:
1.2025年度内对22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半年监测一次,共两次。
2.如有上级或其他部门通报“两违”及环境污染隐患线索,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密观测,并配合做好现场调查。
(二)主要技术依据: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3.《福建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闽环保水〔2020〕4号)。
(三)服务要求
1.卫星遥感技术要求
采用高分辨率航空影像数据,通过数据预处理,影像融合、纠正,结合水源保护区基础资料进行遥感影像解译、分析,开展保护区遥感观测。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卫星影像分辨率应优于(含)1米,并满足现实性要求;
②卫星影像成果云量不高于15%;
③获取的卫星影像数据应完全覆盖水源保护区范围,拍摄区域、无缺角、缝隙;
④卫星影像成果侧视角不高于30°;
⑤影像要求影像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色调正常,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接痕和变形,且城区建筑无异常高亮!
⑥调查范围涉及一景以上遥感图像的保护区,成图时无缝镶嵌。
2.无人机航拍观测要求
航拍相机高于1200万像素,根据水源保护区观测范围及实际地形地貌进行无人机航拍设计,选择较好的航飞天气航摄,获取航拍影像,资料处理,资料检查,对航飞质量较差区域及漏飞区域重飞或补飞。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尺度观测分辨率应优于(含)0.5米,重点监管区域分辨率应优于(含)0.1米;
②像片旋角一般不大于15°,在确保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个别最大旋角不超过25°,在一条航线上连续达到或接近最旋偏角的像片数不应超过3片,在同一个摄区内出现最旋偏角的像片数不超过摄区相片总数的4%;
③航摄资料不允许有任何漏洞,航摄出现的绝对漏洞和相对漏洞均要及时补摄。补摄必须按原设 计要求进行。补摄应采用同一型号的数字航摄仪进行补摄。补摄航线的两端应超出漏洞之外一条基线;
④为保证数码影像符合本项目精度要求,航摄必须选择能见度于4千米的碧空天气或少云天气(测区上空无云),尽量保持气象条件的基本一致,以获取影像清晰、色彩饱满的航空相片。起飞前,要对数码相机进行检校,确保电子元器件工作正常,设备各项设置参数正确无误,镜头表面要清洁干净。
3.现场人工巡查
①对遥感解译发现的疑似“两违”图斑及环境污染隐患应开展现场巡查,核实图斑具体性质,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并做好现场无人机航拍和工作拍照留底工作。
②同时,如观测范围内部分区域属于禁飞区,也应采用专业的设备,进行人工巡查、观测,做好定位、拍摄等相关记录。
4.报告编制
按照观测频次要求,每半年编制相应的观测报告。
5.数学基础
地理坐标系统:CGCS2000国家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四)主要工作流程:
1.数据处理:采购或收集项目观测期内的优于1米空间分辨率的遥感数据,对所获取到的遥感影像进行正射校正和匀色镶嵌处理,使整体图像更准确、色彩更一致。
2.地物提取:利用人工解译或机器学习、AI技术自动识别影像的地物特征,与历史影像进行对比,识别变化区域或构筑物。
3.现场复核:根据遥感解译、智能识别成果或上级主管部门、本市级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情况,对疑似“两违”等环境污染隐患斑块开展“无人机航拍+现场巡查”方式的复核,明确疑似斑块属性,提出分类对策措施。
4.信息反馈:根据现场复核的结果,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反馈核查情况,并配合做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工作。
5.成果汇总:汇总“两违”及环境污染隐患遥感观测及现场排查、整治成果,成果内容包括遥感影像、疑似图斑、现场排查记录、成果统计、专题图集和现场影像等。
(五)成果要求:
1.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影像成果;
2.观测报告,含专题图件、报表等;
3.违法活动观测简报;
4.人工巡查观测记录;
5.信息化工作总结;
6.现场多媒体影像资料等。
(六)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并提交评审。
(七)验收标准:
提交监测成果经甲方确认合格后即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控制价为9.8万元,不得超出控制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二)报价应视为已包括:材料、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测量调查、标志牌埋设人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并采用包干制,后期因专家评审或上级部门要求,需增加点位的,不再增加费用。
(三)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四)中标单位提供给采购人的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且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单位不得将此项目的任何成果用于其他项目。中标单位须对该项目成果保密,不得外泄。
四、文件要求:
(一)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被授权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实);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职称证书复印件;
6.项目报价单;
(二)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若发现以上文件有弄虚作假的,一律以废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一)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8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不接受邮寄)至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办公室(411室)并参加现场投标。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1-28830077),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有效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二)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00。
(三)开标评标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朝阳北路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
(四)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和提交文件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六、付款方式
(一)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二)委托单位自收到发票后分批付清费用。合同签订后预付30%,提交半年监测成果后付30%,提交全年监测成果后40%。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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