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二组自2024年12月12日起进驻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工作。巡察的对象是:区交通运输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二组将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党组织建设方面,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与巡察工作相关的问题情况。巡察二组联系方式:13358276539(8:00-18:00开通),专用联系信箱:福州市长乐区08邮政信箱(邮编:350200,收件人:长乐区委巡察二组),同时在新行政中心2号岗门口设置“区委巡察二组联系信箱”。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巡察二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码上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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