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福州滨海新城2022年第15号地块(2022滨拍-10号地块)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东侧,道庆路南侧,纳潮路西侧,冰心东街北侧,地块中心点位坐标为东经119.610413°、北纬25.889853°。调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68282m2(不包含地块P和阴影部分);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居民区、农用地、沟渠、鱼塘/池塘、空地;根据《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长自然地[2022]第91号),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B11、B13)、商务用地(B2)、幼儿园用地(R22)、城市道路用地(S1)。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项目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确认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地块A、B、C、D、E、F、G、H、J、K现场快筛数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其中总铬、锌均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L、N、P现场快筛数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其中总铬、锌均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B11、B13)、商务用地(B2)、幼儿园用地(R22)、城市道路用地(S1)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28811382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科技园2号科研楼(中领科技大厦)616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91-8791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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