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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州市长乐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07-19 10:50 浏览量:
  我局就福州市长乐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服务;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3、服务时限要求:于20241031日前交付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且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福州市长乐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4、提交成果:

1)《福州市长乐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正式文本60份;

2)专家评审会签到表、评审意见、复审意见各一份。

二、单位资质及能力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具有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研究、环境监测、环境咨询等相关资质,具备生态环境、核辐射、应急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熟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区域环境状况调查或环境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环境风险评估业绩或编制政府层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业绩的。

三、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总价不超过9.5万元。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但不限于:预案编制、现场核查、分析计算、报告编制及打印、专家评审费、交通费、税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应当提供明细及相应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

2.编制单位应当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将预案编制成果用作其他用途。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

4.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研究、环境监测、环境咨询等相关资质环境风险评估业绩或编制政府层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项目报价单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投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编制单位,请202472515:30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不接受邮寄)至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办公室(411室)并参加现场投标联系人:林小姐(电话:0591-2820131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有效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2.开标评标时间:202472515:30

3.开标评标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朝阳北路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和提交文件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六、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编制单位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付款分三期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支付合同金额30%,提交初稿付30%,提交成果并通过评审、政府同意后付40%。

    

   附件:《福州市长乐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项目内容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年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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