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意见》(闽安委办〔2022〕2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榕安办〔2023〕7号)等相关规定,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过自评、申请、通过了福州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的评审,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要求,经过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没有收到异议意见,确定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福州市长乐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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