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适应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闽消〔2023〕165号)等有关规定,经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申报,我大队结合全区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了福建省臻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56家单位为2024年度福州市长乐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详见附件),现将调整确定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
此公告。
附件:《2024年福州市长乐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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