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我区在疫情摸排过程中形成的常住人口相关信息资料,我中心拟建设“长乐区常住人口信息大数据管理平台”。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企业前来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乐区常住人口信息大数据管理平台
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 投标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良好的信誉,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或取得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授权并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三、 投标供应商需提交资料
1.报价表(格式自拟);
2.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除提供所属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意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报价文件(均应加盖公章)外,还应提供本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逐页盖章或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四、 报价有关要求
1.本项目报价包括项目建设期的资金投入及3年运维经费。报价最高限价为:10.9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2.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指投标报价低于所有资格、技术及商务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的5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询价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成交后在本项目范围内费用不再变更。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及费用;
4.中标单位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付款条件及方式等其他约定将在中标后进一步协商形成书面采购合同加以明确。
五、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报价单位必须在 2022年6月24日17∶30之前将报价材料邮寄或送至福州市长乐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政法小区公安局2号楼16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5659387469。
2.参加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导致取消参加报价资格。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由我中心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审验,符合采购内容所有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最低价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如我中心需要中标人在提交合同标的(工作成果)同时或之后提供项目相关内容合法性的法律意见书,中标人应当自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并及时提交给我中心,因此产生的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中标人未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书的,我中心可以拒绝支付本项目款项(已经支付的可以要求中标人返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长乐区常住人口信息大数据管理平台项目方案
福州市长乐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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