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2〕11号)要求,现就2022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对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021年度实际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达1000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5%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设备投资额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以已付款的正式发票凭证为依据(不含增值税部分)。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纳税关系在福州市。
2.需列入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龙头企业需是列入省工信厅发布的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的企业。
3.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开工建设。
4.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5.未列入失信“黑名单”。
6.2021年度实际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达1000万元(含)以上。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不作设备投资额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复印件应确保与原件一致。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打印在一张A3纸上。
(二)电子材料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Word档和盖章扫描件PDF版,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企业全称,发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邮箱。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税收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提出申报;登录福建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合法,资料齐全。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24时。
(二)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时间:2022年7月11日。
注:企业申报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
六、其他
申请省技改专项补助的项目,需对接省专项贴息政策,按“就高不叠加”原则予以安排。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市技改投资补助。
联系人:何陈念、王苏瑜,联系电话:28817899,邮箱:clqgxj_tp@163.com。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附件:1.2022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2022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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