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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6-21 10:41 浏览量:

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2〕9号)要求,现将2022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对技改项目2021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的福州市工业企业,福州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3%给予投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缴税关系在福州市的工业企业; 

  2.备案(核准)的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即非“新建”类); 

  3.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 

  4.2021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 

  5.申报企业未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复印件应确保与原件一致。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打印在一张A3纸上。 

  (二)电子材料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Word档和盖章扫描件PDF版,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企业全称,发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邮箱。 

  (三)网上申报 

  企业须先登陆福建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填报要对应报送县(市)区工信局(不能直接报送福州市工信局,否则系统将退回)。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在惠企系统网站下载。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24时。 

  (二)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时间:2022年7月13日。 

  注:企业申报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已享受市技改基金贴息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市技术改造投资补助。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市技改投资补助。同一项目已连续两年享受市级技改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税收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以发票为依据,不含增值税部分。申报单位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或侵权行为,由申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何陈念、王苏瑜,联系电话:28817899,邮箱:clqgxj_tp@163.com。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附件:1.2022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2022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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