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人大办 2022-05-13 16:24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21日至6月24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9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主要政治任务,专题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整改工作的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2项共30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要求各责任委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认真对照检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的学习,会中要求对照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扎实有序推进。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党组会议上多次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机关各委办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向常委会党组专题汇报整改部署、进展情况,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深入。 

    (1)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于2021年10月开展“督办月”活动,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分组带队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开展为期1个月集中督办,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座谈交流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加快办理进度。其中,10月21日,在区卫健局一楼会议室,听取了教育局、卫健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鹤上镇等6个部门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12名领衔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作了针对性发言;10月26上午,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四楼会议室,听取了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金峰镇、玉田镇等16个部门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34个领衔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作了针对性发言;10月26日下午,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四楼会议室,听取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扫黑办、民政局、航城街道等12个部门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22个领衔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作了针对性发言;10月27日,在航城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听取了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住建局、文旅局、梅花镇、营前街道等16个部门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31个领衔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作了针对性发言。二是在2021年11月11日的区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上,听取大会议案、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对“关于加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力度的建议”“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建议”“关于完善地下污水管网建设的建议”3个重点建议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呈报区委同时通报区政府,进一步增强了部门的责任意识。目前,五次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达100%,其中A类件占比50%,比例在持续提高。 

  (2)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对《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书目开展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并组织研讨交流,使机关干部更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更好地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推进人大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组织机关科级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并联系各自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沟通交流,为开好民主生活会筑牢思想基础。三是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由办公室主任对具体经办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强化其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研讨交流等会议资料的归档工作,详实地记录好会议召开情况,确保档案资料做到应收尽收,没有遗漏。 

  2、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仍存差距。 

  (3)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医疗补短板工作的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补短板惠民生工作进展情况专题询问,2020年9月22日,召开专题询问会,针对教师数量编制、学前教育学位、医师护士数量缺口等短板问题以及进展缓慢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向教育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了23个问题,得到相关部门一一回答和承诺,并作出审议意见,列出19个问题清单交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听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对教育局、卫健局、远航供水公司等6个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其中卫健局测评等次为基本满意。会后,于2021年4月9日向政府通报了测评情况,要求政府督促卫健局等部门针对问题意见清单加强落实,确保各项短板逐步得到解决。2021年4月20日,围绕学前教育学位、开放床位等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实地察看营前上江城幼儿园、江田中心幼儿园新园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长乐康复医疗中心(一期)等项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建设进度。截至2021年底,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量较2019年分别增长329人、522人,已无缺口,其他短板还在持续推进补齐中。二是针对自来水户表改造工作,由城环工委牵头,于2021年1月26日、4月28日分别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实地视察远航水厂和“一闸三线”工程建设情况,详细了解自来水户表改造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就远航水厂和“一闸三线”工程建设以及自来水户表改造工作开展讨论、提出建议意见。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香江国际、麒麟山庄、爱心花园等小区共计9100户居民户表改造。 

  (4)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水平还需提升。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指导督促,于2020年10月,开展区人大代表回原选区述职活动,组织246名区人大代表回原选区汇报履职情况,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二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由人事代表工作委牵头,代表联络中心具体负责,做好福州市人大代表(长乐团)履职登记工作;2021年9月下发区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人大指标考核实施办法,把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评内容,督促各乡镇(街道)人大补齐补全2016年福建省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上线以来代表履职情况,及时全面登记区人大代表当前履职情况。2021年底,漳港、松下、营前、潭头等乡镇(街道)的2019年双联接待日履职活动情况已经全部补登记完毕。三是加强对乡镇(街道)的区代表法律法规培训力度,2021年5月18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辅导讲座,邀请21名区人大代表参加学习;2021年9月7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专题辅导讲座,邀请24名区人大代表参加学习,不断提高代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5)移风易俗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在常委会党组会议上及时传达区委关于移风易俗工作决策部署,结合代表守则进一步加强对代表移风易俗工作的管理,安排教科文卫工委专项负责,办公室、人事代表工委协同配合,强化对代表宣传引导,并于2021年9月下发区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人大指标考核实施办法,把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加强对代表教育引导作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评内容,形成上下联动合力,共同带动代表严格遵守移风易俗各项规定,当好表率,树立文明新风尚。二是2021年9月组织在职机关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在常委会党组会议上及时传达区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21年9月,组织在职机关干部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上来。二是持续丰富创新宣传及活动方式,在人大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渠道,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基础上,结合每月“双联”接待日及日常视察调研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着力深入基层,全面宣传我区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3、上下履职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7)沟通交流常态化机制运行不畅。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乡镇(街道)人大对区人大工作的参与度,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培训学习等活动时,均通知有关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秘书参加。二是加强与基层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人代会前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听取乡镇(街道)人大和部分代表对当年工作的意见以及对新一年工作的建议,新一年监督工作计划在人代会上征求全体代表意见,切实把基层的期盼和呼声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三是进一步丰富拓展“双联”接待日的场所及活动形式,2021年以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评议基层单位”“为民办实事”等主题,联动各乡镇(街道)组织省市区乡四级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更好地倾听民意,了解民情。 

  (8)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巡查中反映的活动场所被借用、场所偏小等问题,由办公室、人事代表工委配合,对吴航、营前、文岭、罗联提出指导意见,截至2021年底,吴航、营前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已不再作其他工作任务使用,只专项用于代表有关工作使用,文岭、罗联活动场所均有扩大,其中罗联将党委楼四楼一间办公场所新增为代表活动场所。二是下拨人大专项经费,并督促乡镇(街道)人大按照《关于规范建设“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等工作平台,开展接待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活动的有关要求(试行)》要求,用好人大专项经费,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的硬件建设。 

   (9)基层人大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拓宽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面,2021年共组织人大代表1300多人次参加了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活动,确保代表参与履职活动全覆盖。二是聚焦“三农”工作组织代表开展监督,引导代表更多的围绕农业农村工作开展监督、提出建议,2021年3月18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活动暨乡村振兴工作调研,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实地到文岭镇龙塘村、后董村,梅花镇梅城社区察看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3月25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开展春耕备耕视察,先后察看雪美农业合作社、古槐中街庄稼医院及农资供应点,洋下村溶田、石门村马铃薯采收现场,详细了解育苗种植、市场监管、农技技术指导等工作;9月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专题询问,于9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振兴工作专题询问意见建议,9月26日召开专题询问会,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向农业局、资规局等部门提出27个问题,得到一一解答。结合调研、视察、问询情况,2021年以来,区人大代表共围绕“农村饮水”“农村杆线整治”“失地农民保障”等方面提出15条代表建议,涉农建议数量有了明显提升。 

    (10)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1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二是严格管理好长乐人大公众号、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群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群等宣传舆论阵地,在信息发表推送前进一步严格把关文字内容,确保宣传报道内容严谨无误,2021年以来推送的信息没有存在文字错误等问题。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弘扬主旋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在人大微信公众号开辟党史学习教育专栏,持续深入报道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学史力行 担当为民--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纪实》文章在《人民政坛》刊载。四是督促机关干部抓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对巡察发现的机关党员陈某“学习强国”积分仅112分的问题,由办公室主任对其开展提醒谈话,并指定代表联络中心干部负责察看机关干部日常学习情况,及时督促机关干部加强学习。2021年底,陈某的“学习强国”分数已达2万分。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有所减弱。 

  (11)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学习《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长纪综〔2012〕13号)等文件,加强机关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以制度来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行细化分工,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自觉把日常工作置于纪检组监督之下。强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2021年1月,结合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委办(中心)认真开展查找风险点活动,通过自查、谈心谈话、征求乡镇部门意见等方式,查实找准风险点,共排查出风险点8个,通过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签订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廉政管理和防控。三是加强监督执纪,日常工作及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牵头严格督查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廉洁过节纪律执行情况和节日期间值班、内保安全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认真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在日常不定期谈心谈话基础上,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前都安排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日常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12)廉政教育、重点时间节点督查效果不凸显。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以支部为单位,按照“一人一表、集中管理”的原则,每半年分别登记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教育活动情况,并在本单位内部通报,做到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廉政教育,参加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结合党组(扩大)会议及学习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并及时通报各类违纪的反面案例,让机关干部引以为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2021年累计通报各类违纪的反面案例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共9次:2021年2月5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第174次党组会议上由纪检监察组通报近期查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进行集体廉政教育;2021年2月9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第175次党组会议上进行2021年春节前集体廉洁谈话;2021年2月25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第176次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关于专项整治工作作风突出问题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的通报》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2021年3月11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第178次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及《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天价茶”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2021年4月16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第183次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共福州市长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组织部  福州市长乐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区委组织部关于<带头严守纪律规矩 营造良好换届氛围>的通知》精神;2021年5月14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第185次党组(扩大)会议上由纪检组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关于部分区直部门和个别党员干部落实移风易俗相关制度不到位问题的通报》《转发省纪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需要把握的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2021年7月21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第194次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2021年3-5月份福州市效能建设明查暗访我区整改工作和进一步推进“转作风、强作风、办实事”集中提升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汇报精神以及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2021年9月23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第203次党组(扩大)会议上由纪检监察组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进行集体廉政教育;2021年10月25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第208次党组(扩大)会议上由纪检组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有关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的《工作提示》摘要》精神。三是春节、国庆等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结合相关案例做好廉政谈话等廉洁教育工作。四是严格督促机关干部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撰写好相关教育影片、案例等学习材料的观后感,办公室统一收集归档、严格把关,杜绝抄袭和雷同等现象。五是批评教育相关经办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对经办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指定现任办公室副主任柯某某分管文字工作,要求其要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文字审核把关力度,同时召集办公室、人大代表联络中心6名文字经办,对文字材料撰写要求做了具体强调,切实提高公文写作质量。 

  (13)代表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有损于人大代表形象的代表,均严格按照区人大代表守则的规定,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辞去代表职务,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辞职请求,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并将表决情况通报原选区,强化警示作用。二是通过人大微信公众号、人大代表微信群等渠道,结合人大代表培训会、学习会等,及时向全体代表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通报各类违纪的反面案例,增强代表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14)干部管理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干部的日常管理,通过机关学习会,学习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各类违纪的反面案例,引导机关干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严格考勤工作,在滨海新城人大办公楼设置指纹考勤系统,由办公室负责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在机关内部进行通报,严肃上下班工作纪律,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三是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对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纪律意识。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5)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办公室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加强财经纪律的学习,全面准确掌握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做到应知尽知,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杜绝违规接待。二是在学深学透接待制度的基础上,对《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对公务接待管理审批、费用报销工作程序等环节进行细化,确保机关公务接待各个环节依规依程序。三是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针对发现的问题,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对经办高某进行提醒谈话。 

    (16)会议费、差旅费报销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办公室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对报销流程熟练掌握。二是规范执行,严格会议、差旅费报销工作程序,针对会议报销,做好会前预算和审批工作,会中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并节约开支,报销时均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会议费预算单、会议费结算清单、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费的发票、会议餐费清单等;针对差旅费报销,出差人员凭差旅费报销审批单报销结算,报销单中注明办事、会议、学习、培训等事由,附相应的培训通知、会议通知等依据。三是严格审核,在审核结算报销时,做好审核把关,对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结算。四是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针对发现的问题,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对经办高某进行提醒谈话。 

   (17)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办公室分管后勤保障领导和财务人员、驾驶员,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保持对法纪的敬畏心。二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公车有关管理制度,除公务时段外,所有公务用车集中停放在机关大院。使用公车严格执行派车程序,依据派车单进行调度,确保公车使用有序规范。三是对2013年至2014年公款报销车辆违章罚款3250元问题进行核查,公款报销车辆违章罚款3250元已全部退回,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对仍在职的驾驶员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8)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第十六届人大三次、四次、五次会议期间发放城关所、航城所、边防所等会议午餐补贴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由大会信访保卫组就具体情况作了汇报,会议明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应退尽退,由法制工委牵头对接公安局做好清退工作,经整改,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针对违规发放的信访补贴、通讯误餐补贴问题,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清退工作,经整改,已全部清退完毕。三是加强学习,以整改清退工作为契机,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做到业务熟悉,适应财务工作的各项新发展和新要求。四是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对经办高某进行提醒谈话。 

  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9)报销手续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肃财务纪律,组织办公室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强化纪律意识和执行意识。二是规范财务工作,健全完善财务报销手续,明确报销流程和报销依据,严格按照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开支,每次报销做到严格标准、票据正规、项目清楚、人员明确、审批完备,规范完整,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对经办高某进行提醒谈话。 

    (20)超限额支付现金。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办公室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现金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对超过现金支付起点以上的支付,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二是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对经办高某进行提醒谈话。 

  (21)工会福利报销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办公室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加强财经纪律学习,熟悉财务报销相关内容,更好地适应财务工作各项要求。二是规范执行,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核,严格按照报销制度和具体流程进行报销,做到原始票据正规合法,签字手续齐全。三是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对经办高某进行提醒谈话。 

  (22)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定期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注意加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全体人员内控意识。二是修订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并对机关内控制度及运行情况开展自查整改。经整改,惠普激光打印机1台已入固定资产,2017年度发放奖金和临时工工资,审核人、证明人均已补签。三是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对经办高某进行提醒谈话。 

   5、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缺位。 

    (23)预算、结算编制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办公室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财经制度学习,增强业务能力,并以此为契机,对机关工程建设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二是进一步规范和严格项目、经费预算的设计、编制等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预算项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避免出现违规行为。三是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对经办高某进行提醒谈话。 

    (24)档案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引以为戒,加强办公室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财经制度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二是部署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档案资料自查,对机关过往工程项目建设档案进行排摸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三是制定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工程项目建设资料,定点存放在机关档案室,指定财务人员专人保管。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5)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补缺补漏,陈某某已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移风易俗开展情况及宗教信仰问题情况作了补充,其未违反移风易俗相关规定,未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陈某某已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重大事项报告内容涉及的配偶子女、住房等情况作了补充说明。柯某某已对检视剖析材料中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补充说明。二是严格把关,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由办公室牵头把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逐一通知给须撰写对照材料的领导干部,并在材料完成后上会前统一收集装订成册,一一把关,确保对照检查材料符合撰写要求。 

    (26)“三会一课”制度落而不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机关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作了强调,重申党内组织生活纪律,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意识、规矩意识。二是严格规范执行,按照“会前有会议安排和学习材料、会上有签到表和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归档相关材料”等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等会议,确保会议严谨有序,开出实效。 

  (27)支部换届不严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机关党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进一步熟悉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流程和环节,确保机关支部换届工作能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扎实开展。二是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对现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对经办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28)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发展党员各项材料,规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重要档案材料,要求各支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支委会议和党员大会记录,完整、详细地记录下汇报、介绍、讨论、表决等重要情况和关键内容的记录。二是规范党支部讨论决定发展党员方式。在接收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时,严格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个表决。在研究审批预备党员的接收、转正等事项时充分发扬民主,做好表态发言,并如实、规范做好记录。 三是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对现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对经办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9)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党费收缴,指定专人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配备专用的党费收缴登记簿并按规范要求如实填写,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按要求归档保存。党费证在党员交纳党费时及时填写金额等内容,并由党员妥善保存。二是由办公室主任对林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0)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立整立改,在接受巡察时,于2020年6月10日将党务、政务公开栏设置到机关入口位置。二是规范公开,严格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定期及时更新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三组未向常委会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四、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885276;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新行政中心8号楼长乐区人大常委会,邮政编码:350207;电子邮箱fjclrd@163.com。 

  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