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州市长乐区海漂垃圾智能监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1-10-12 17:40 浏览量:
    为进一步做好海滩环境保护,我局拟在长乐区沿海布设“海漂垃圾”视频监控设备,现对“福州市长乐区海漂垃圾智能监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 项目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海漂垃圾智能监管服务项目 

二、 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主要内容

在长乐区江田镇江田村至下沙度假村段海滩、文岭镇鸟咀段海滩、文武砂街道金滨路段海滩、漳港街道三营澳大桥桥头段海滩分别各安装视频监控设备1套,共4套,实现对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在线实时监控和识别。

(二)基本要求

1.视频监控设备

视频监控设备像素不低于800万,视频有效距离达1000米以上;前端探头支持平台与手机端操控,360°旋转,上下不低于30°俯仰角,具备预置位设定、一键切换、夜视、自动对焦等功能。

2.平台功能要求

视频系统平台应利用数字视频监控技术、有线无线传输技术,实现对海面的实时监控、将为监测、识别、预警、分析等综合应用提供支持,同时视频资源等信息可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视频系统平台需具备AI深度学习算法能力,能对前端监视系统传回的视频信息进行识别、分类,实现对主要的木头、泡沫、塑料等漂浮物进行智能识别,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对垃圾的种类进行新增标识进一步分析漂浮物的类别、面积、聚集等情况

3.数据传输建设

平台数据传输建设应实现前端AI图像采集设备与后台服务器集群的互联互通,同时健全可视化指挥调度手段,以满足现场对图像传输、告警数据管理、工单派发等操作的需求。可视化指挥调度中心包含服务器集群建设和可视化数据展示的建设,服务器集群用于接收、处理、分析、存储前端采集的图像和视频,并将相关信息传输到系统平台端及手机端上供指挥人员调度。系统平台及手机端可实时查阅相关数据、画面,可根据需要向特定对象发送垃圾预警情况。能将分析结果传送至平台进行呈现,并触发管理流程。利用平台现有的闭环管理机制,实现海漂垃圾类型设定、污染面积告警阈值设置、告警推送、工单派发、现场反馈、结果反馈以及工作考核等功能。实现手机端派单治理海漂垃圾。

4.存储要求

按日、周、月、年生成监管报告,可至少贮存1个月以上的视频信息。

5.服务方式及报价内容

项目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运营,上述4个海漂垃圾视频监控报价应包括:视频监控相关设施的安装、宽带费用、用电费用及2年的运维服务。涉及智慧监管服务的设备和具体实施方案由中标方负责提供,并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6.验收方式

项目软硬件及服务内容验收标准除另有要求外均参照上文描述的技术要求,现场实际验收通过后即视为项目服务期开始。 

7.其他事项

服务期为两年,待两年合同期满后项目内所有设备及软件由我单位无偿支配。

三、项目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四、资质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和耗材、档案管理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报价单位法人(或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项目报价单。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15日下午16:00前携带或邮寄报价相关文件至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318室地址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

联系人卓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830077

    七、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资金申请预算价,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