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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信访局 2020-10-17 09:38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5月16日至6月20日,区委巡察三组对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于1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区委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并将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进行通报。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的重要契机,进一步统一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用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信访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殷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成员由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主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清单。区信访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信访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形成整改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区信访局党组在整改工作中,认真结合巡察问题情况,既注重具体问题的整改,更着眼形成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教训,深刻剖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规章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解决信访问题能力不足。

  (1)信访工作缺乏前瞻性。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信访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各项信访工作。二是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科学分析新时代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目标、任务、规律、特点和实践路径,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三是加大排查化解力度。每月滚动排查梳理可能引发缠访、闹访、非访、越级访等苗头性隐患,整理制定《各乡镇(街道)信访矛盾隐患汇总表》,并实行“销号制”清单处理。四是针对个别重点信访人漏管失控问题,区信访局立即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导,共同做好相关重点信访事项的化解稳控工作。

  (2)化解群众矛盾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充分发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突出重点,加强针对性,建立《长乐区信访工作“五抓”机制》。一是“抓预防”,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信访局关于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源头治理,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二是“抓排查”,每月滚动排查梳理苗头性隐患,整理制定《各乡镇(街道)信访矛盾隐患汇总表》。同时重点排查近三年来持续上访人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时转办、交办、督办职能单位。三是“抓化解”,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化解责任和稳控责任。按照“五个一”及“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四是“抓查处”,加大对违法上访行为进行查处,对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的,由区信访联席办交办区公安局依法处理。五是“抓责任”区信访联席会议及联席办、信访局通过系统督办、发函督办、实地督查等方式推动信访事项办结化解。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引发不良后果的,按照《福建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严肃问责。同时,把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区直部门化解稳控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及综治考评。

  (3)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全区各单位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指导和培训。成立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培训工作指导小组,制定《2020年长乐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培训方案》,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各单位信访经办业务培训,学习《信访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及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等知识。

  2.扫黑除恶工作抓而不实。

  (4)局党组重视不够,未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事日程,仅在局务会议上简单部署。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认真学习了《长乐区信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长乐区信访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厘清了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内容的区别,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的内容和程序。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事日程,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

  (5)扫黑除恶宣传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制作户外宣传专刊1期,横幅标语2条,展板5块,宣传手册1000份。同时在信访接待中心窗口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识黑、反黑扫黑的能力水平,营造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

  (6)近半数干部对扫黑除恶知识不了解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集中学习,2020年2月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党组书记传达扫黑除恶工作有关精神,并与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二是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扫黑除恶知识手册,局党组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是组织测试,在3月2日召开的党组(扩大)会上,组织1场扫黑除恶培训测试。经测试,全局干部职工扫黑除恶知识掌握良好,成绩全部合格。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3.“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

  (7)个别重要事项未经党组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认真学习《长乐区信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8)局党组没有做到学用结合,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从主题、程序、内容上严格把关,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信访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各个阶段学习重点和学习内容。三是灵活学习方式,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党校培训等方式,以及通过福建网络干部学院学习平台、学习强国APP等平台,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四是加强交流研讨,要求每位干部积极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局领导干部共撰写专题研讨发言材料32篇,工作调研4篇。在日常信访工作中,主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向《福建信访》专刊投稿工作经验文章,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9)局党组没有认识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学习上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长效机制,落实落细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增强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把讲规矩、守纪律落到实处。2020年2月17日,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暨中心组学习会,分别就“党的十九大精神”“五抓五看”“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部署,并深入学习。

  (10)个别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认真,涉嫌抄袭。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素质,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学习的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提交的材料格式,确保材料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

  (11)党组中心组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制定《长乐区信访局2020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从主题、程序、内容上严格把关,杜绝以工作安排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现象。二是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的集中学习,有计划、分专题组织学习交流。根据上级各项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各个阶段学习方式、学习重点和学习内容。截止2月底,局党组共组织开展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4次、组织交流发言2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2)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三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规范程序开展民主生活会,围绕各方面进行深刻查摆、剖析,制定整改清单,期限整改。四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1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把管理规范抓在日常。

  4.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14)局党组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会、全局工作会议及学习会的重要内容。二是抓好意识形态教育,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明确全局干部集中学习每个月不少于1次,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加强阵地建设管理,更新设置区信访局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四是强化宣传信息审核,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贯穿于信访知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过程中,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宣传导向,加强对在网站发布的政务信息、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的内容和流程审核,确保不出现问题。

  5.党费收缴不规范。

  (15)党费核定不准确。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核定党费缴交基数,确保全体党员足额交纳党费。2019年6月6日已将不足党费补齐,整改到位。

  (16)党费证没有交由本人保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已将党费证交由党员本人负责保管,并督促全体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务干部力量薄弱。

  (17)党务干部业务不熟悉,工作缺乏主动性。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实机关党建工作力量,2019年9月24日,局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规定,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安排专人担任专职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同时安排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党务工作业务水平。

  2.发展党员不规范。

  (18)2014年3月19日,研究杨某某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体现在2016年的支委会、党员大会记录簿中。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规定的党员发展程序的五个环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落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9)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2017年03月31日凭证700元列支会议费,科目列支无误,但用途(摘要)有错,针对此问题,我局已依据长乐区纪委督查组于2018年9月对本局中秋国庆两节集中督查的整改意见整改到位。二是2018年6月1日凭证750元会议费列支在伙食费科目,根据长乐区纪委督查组的督查整改意见,我局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全体干部特别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长乐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加强报销审核力度,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不规范公务接待。自2020年起,我局财务会计工作将交由区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今后我局财务工作将会更加规范。

  (20)违规列支工作餐。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清退额外报销的工作餐费用,共计870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清退巡察提出的2019年以来同城接访安排工作人员工作餐费用,共计5490元。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坚决杜绝再次发生违规列支工作餐的现象。

  (21)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我局根据长车改办[2016]2号文件规定,于2016年9月份已将两辆公车上交入库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目前我局已没有配备公车,自2016年10月份以来未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费用。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2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全面梳理我局2018年度210人次共1.724万元的差旅费报销明细,进行认真核查后全部予以清退。规范公务出差审批、差旅费报销程序,对我局工作人员公务差旅费报销按季度梳理、统计、公示,接受监督。

  (23)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5月2日,以现金形式发放职工工会补贴15人共3000元(200元/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我局立即组织清退,目前已清退14人共2800元,并已汇到国库支付中心账户上。其中江某某同志(临聘)已于2013年离职,经多方联系,均无法联系到此人,故发放给他的200元补贴未能追回。二是我局已于2018年12月正式成立区信访局机关工会委员会,并开通了独立的工会账户。我局将严格执行工会有关制度,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以现金形式发放工会补贴及福利现象。

  2.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24)2016年、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中均出现了不实表述,党建工作计划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根据要求认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切实开展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成员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对印发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5)2017年11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第三专题研讨会上,个别党员干部发言稿出现不实字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健全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要求每位干部认真撰写学习交流发言材料,做好学习笔记。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提交的材料格式,确保材料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26)2016年以来,局党组领导班子的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年年基本相同。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高领导干部对述责述廉报告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局党组对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体谈话,交流过程中班子成员积极发言,强调了在述责述廉报告时必须按照要求从思想、工作、作风、抓党风廉政建设、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如实进行报告,并严格执行。

  3.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27)有的局信访经办人员未及时对网络所上传的信访处置情况进行巡查,导致信访事项处理流程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标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素养,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成立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培训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培训方案,加强经办人员培训,提升全区信访干部业务能力。三是突出重点狠抓信访事项“新三率”的学习培训和推进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和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做实做细。四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职能部门经办人员进行了点对点督查指导,同时加大对18个乡镇(街道)及信访量较大的区直单位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抽查力度,目前共抽查50件,未发现办理不规范现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8)局党组未出台本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16年、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均出现不实字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长乐市《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长乐区信访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认真严谨、实事求是地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四是对印发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9)2018年重要时间节点未开展明察暗访。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前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在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自查,重点针对落实“八项规定”、移风易俗、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是否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派驻纪检组。三是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明察暗访工作。

  (30)领导班子成员未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把谈心谈话代替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厘清廉政谈话和谈心谈话的区别,不再将二者概念混淆。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榕纪办〔2016〕1号)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长委〔2016〕158号)的有关精神,落实廉政谈话工作。三是狠抓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抓早抓小,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

  (31)工会福利报销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向当时购货的超市补开购物明细清单,并附于原始凭证之后,补齐报销凭证。二是严格执行工会福利报销手续,未签领的人员已补签领取单完毕。三是严格执行工会有关制度和机关财经纪律,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和报销。

  (32)2017年度工会会员费未缴交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严格落实《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的有关规定,加强本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2017年度工会会费已全员补缴到位,并于2019年6月18日汇入福州市长乐区信访局机关工会委员会账户。

  (33)原始凭证取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规范报销票据的管理,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50元餐费发票予以清退。二是严格报销审核审批流程,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

  2.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缺位

  (34)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学习,在2月17日召开的党组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今后严格执行,落实依法依规招投标工作。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5)工程项目资金支付超比例。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按照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杜绝超比例支付或提前支付等现象发生。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巡察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区信访局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扎实开展信访评理工作,大力推进“最多投一次”机制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化解风险隐患,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922352;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xfj28922352@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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